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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抚示范区主导产业及细分领域招引策略研究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年09月25日 17:30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沈抚示范区主导产业及细分领域招引策略研究
品目

采购单位辽宁省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管理委员会投资促进局
行政区域沈抚新区公告时间2025年09月25日 17:30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5年09月25日至2025年10月10日
每日上午:17:3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辽宁政府采购网,U 盘存储的加密备份文件递交至沈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十一世纪大厦)五楼。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5年10月10日 13: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线上获取
预算金额¥10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白俊波、刘娜
项目联系电话024-82903888
采购单位辽宁省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管理委员会投资促进局
采购单位地址沈阳市浑南区金枫街75-1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67980069
代理机构名称辽宁锦星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哈尔滨路168-2号1-6-7(华府新天地C4座6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24-82903888
附件:
附件125033(省采磋商文件)沈抚示范区主导产业及细分领域招引策略研究(定稿).doc
公告信息
 
沈抚示范区主导产业及细分领域招引策略研究竞争性磋商公告

撰写单位: 辽宁锦星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 2025-09-25

  
项目概况

沈抚示范区主导产业及细分领域招引策略研究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10月10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5-211500-00541
项目名称:沈抚示范区主导产业及细分领域招引策略研究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000000
最高限价(元):1000000
采购需求:查看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月内完成。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9月25日17时30分至2025年10月10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10月10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5年10月10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辽宁政府采购网,U 盘存储的加密备份文件递交至沈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十一世纪大厦)五楼。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一)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已签章的响应文件,同时现场递交U 盘存储的加密备份文件,按照采购文件格式进行密封和签章。仅递交备份文件的响应无效。 辽宁政府采购网平台上投标情况确认中未显示供应商名单的视为无效供应商。 (二)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未提交最后报价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三)供应商须在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用CA锁登录辽宁政府采购网自行进行解密,如未成功解密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辽宁省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管理委员会投资促进局
地  址:沈阳市浑南区金枫街75-1号
联系方式:6798006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锦星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哈尔滨路168-2号1-6-7(华府新天地C4座6层)
联系方式:024-82903888
邮箱地址:lnjxztb@126.com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北站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锦星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号:30387858825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白俊波、刘娜
电  话:024-82903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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