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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口示范区长行村弃渣场生态修复治理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年09月29日 19:22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恒口示范区长行村弃渣场生态修复治理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安康市恒口示范区(试验区)自然资源局
行政区域安康恒口示范区公告时间2025年09月29日 19:22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5年09月30日至2025年10月13日
每日上午:08:00 至 12:00  下午:14:00 至 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陕西月星辰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若有变更,另行通知)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5年10月16日 14: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陕西月星辰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安康市汉滨区欢喜岭路木竹桥安置点四排一单元)
预算金额¥27.68164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工
项目联系电话15129357878
采购单位安康市恒口示范区(试验区)自然资源局
采购单位地址安康市恒口示范区创业大厦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15202953160
代理机构名称陕西月星辰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安康市汉滨区欢喜岭路木竹桥安置点四排一单元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5129357878
附件:
附件1采购清单.pdf

项目概况

恒口示范区长行村弃渣场生态修复治理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陕西月星辰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安康市汉滨区欢喜岭路木竹桥安置点四排一单元)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10月16日 14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XCM-202522

项目名称:恒口示范区长行村弃渣场生态修复治理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76,816.4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恒口示范区长行村弃渣场生态修复治理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276,816.4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276,816.4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1-1 其他专业施工 恒口示范区长行村弃渣场生态修复治理项目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276,816.4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5日历天内完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恒口示范区长行村弃渣场生态修复治理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财政部 国家发改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 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2)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3)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相关政策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3号);(4)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5)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6)《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8)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4号);(9)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恒口示范区长行村弃渣场生态修复治理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等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
(2)投标人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3)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提供执业资格证、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及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5)投标人需出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以及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新成立公司自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开标现场通过以上网站对各主体信用记录进行查询,以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6)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型、小型、微型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属于工程类,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应提供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需出具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年09月30日 2025年10月13日 ,每天上午 08:00:00 12:00:00 ,下午 14:00:00 18:00:00 (北京时间)

途径:陕西月星辰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安康市汉滨区欢喜岭路木竹桥安置点四排一单元)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5年10月16日 14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陕西月星辰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若有变更,另行通知)

五、开启

时间: 2025年10月16日 14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陕西月星辰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若有变更,另行通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注:投标须在磋商文件获取时间内将加盖单位原色公章的营业执照、单位介绍信(备注联系人、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及本人身份证扫描为一个PDF文档(要求文字及公章清晰无缺失)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402070031@qq.com,并联系代理机构登记领取磋商文件(将通过电子邮箱发送),未在采购代理机构登记领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磋商。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安康市恒口示范区(试验区)自然资源局

地址:安康市恒口示范区创业大厦

联系方式:1520295316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月星辰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安康市汉滨区欢喜岭路木竹桥安置点四排一单元

联系方式:1512935787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工

电话:15129357878

陕西月星辰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09月29日


相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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