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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皇姑区人民法院集约送达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年10月10日 14:31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沈阳市皇姑区人民法院集约送达服务
品目

采购单位沈阳市皇姑区人民法院
行政区域皇姑区公告时间2025年10月10日 14:31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5年10月10日至2025年10月17日
每日上午:16: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沈阳市皇姑区政务服务中心(金山北路21-8号)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5年10月22日 13: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线上获取
预算金额¥55.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贾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13352496152
采购单位沈阳市皇姑区人民法院
采购单位地址沈阳市 皇姑区 怒江街 57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26219520
代理机构名称辽宁聚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沈阳市浑南区浑南中路50-52-2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3352496152
附件:
附件1沈阳市皇姑区人民法院集约送达服务-采购文件.doc
公告信息
 
沈阳市皇姑区人民法院集约送达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撰写单位: 辽宁聚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 2025-10-10

  
项目概况

沈阳市皇姑区人民法院集约送达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10月22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5-210105-00064
项目名称:沈阳市皇姑区人民法院集约送达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550000
最高限价(元):550000
采购需求:查看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一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相关规定、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相关规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相关规定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相关规定、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相关规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相关规定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10月10日16时00分至2025年10月17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10月22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5年10月22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市皇姑区政务服务中心(金山北路21-8号)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报名,报名成功后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自行下载采购文件。投标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及可加密备份投标文件(U盘、光盘)递交同时执行,供应商无需提供纸质投标文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时限为30分钟。同时供应商应自行准备电子设备并对电子设备进行调试,避免影响开评标活动。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具体详见辽财采函{2021}363号文件相关通知。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沈阳市皇姑区人民法院
地  址:沈阳市 皇姑区 怒江街 57号
联系方式:2621952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聚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浑南区浑南中路50-52-2
联系方式:13352496152
邮箱地址:lnsyabcd@163.com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马官桥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聚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06130101400234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贾先生
电  话:13352496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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