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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一大队办公楼修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年10月10日 16:00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办公楼修缮
品目

采购单位延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一大队
行政区域延安市公告时间2025年10月10日 16:00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5年10月11日至2025年10月16日
每日上午:08:30 至 12:00  下午:14:3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延安市新区为民服务中心南区东楼二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一厅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5年10月21日 15: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延安市市直单位政府采购中心A224室
预算金额¥84.26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魏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0911-7092224
采购单位延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一大队
采购单位地址延安市宝塔区百米大道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13636864066
代理机构名称延安市市直单位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机构地址陕西省延安市新区为民服务中心南区东楼(7号楼)A2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911-7092224
附件:
附件1采购需求.doc
附件2介绍信.docx

项目概况

办公楼修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延安市市直单位政府采购中心A224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10月21日 15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AZCJC2025-36

项目名称:办公楼修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842,6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延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一大队办公楼修缮):

合同包预算金额:842,6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842,6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1-1 房屋修缮 延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一大队办公楼修缮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842,6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一个月。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延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一大队办公楼修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41号); 
(4)《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5)《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6)《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7)《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8)《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
(9)《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10)《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
(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5号);
(12)《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延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一大队办公楼修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需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原件或加盖投标人红色公章的复印件);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等证明文件;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明文件;
(2)法定代表人直接磋商须出具身份证,非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法人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时,除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外,还须同时提供总公司给分支机构出具的授权书(原件)。
(3)信用记录:提供《供应商信用记录书面声明函》(按格式填写,提供原件)。经查,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记录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4)供应商需提供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三项符合要求的承诺函(无需另行提供证明文件);
(5)供应商需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其中,拟派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必须为注册于本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在建项目;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提供书面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7)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注: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年10月11日 2025年10月16日 ,每天上午 08:30:00 12:00:00 ,下午 14:30:00 17:00:00 (北京时间)

途径:延安市市直单位政府采购中心A224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5年10月21日 15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延安市新区为民服务中心南区东楼二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一厅

五、开启

时间: 2025年10月21日 15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延安市新区为民服务中心南区东楼二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一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 供应商在报名时持投标单位介绍信原件(见附件),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的复印件(不接受扫描件)并加盖红色公章,经办人身份证原件,谢绝邮寄; 2. 所提供的资质复印件概不退还;3. 本次开标采用线下见面开标模式。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延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一大队

地址:延安市宝塔区百米大道

联系方式:1363686406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延安市市直单位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陕西省延安市新区为民服务中心南区东楼(7号楼)A2楼

联系方式:0911-709222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魏女士

电话:0911-7092224

延安市市直单位政府采购中心

2025年10月10日


相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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