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翔区2025年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项目(第二批)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年10月10日 17:51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凤翔区2025年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项目(第二批)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宝鸡市凤翔区残疾人联合会 | ||
| 行政区域 | 凤翔县 | 公告时间 | 2025年10月10日 17:51 |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5年10月11日至2025年10月16日 每日上午:09:00 至 11:30 下午: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宝鸡市凤翔区残疾人联合会会议室 |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5年10月21日 09:30 |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宝鸡市高新开发区高新五路宏欣国际10号楼1104室 | ||
| 预算金额 | ¥10.000000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王工 | ||
| 项目联系电话 | 15191710664 | ||
| 采购单位 | 宝鸡市凤翔区残疾人联合会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宝鸡市凤翔区政府大院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3892404999 | ||
| 代理机构名称 | 陕西中正铭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宝鸡市高新开发区高新五路宏欣国际10号楼1104室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5191710664 | ||
项目概况
凤翔区2025年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项目(第二批)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宝鸡市高新开发区高新五路宏欣国际10号楼1104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10月21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ZMT-2025040
项目名称:凤翔区2025年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项目(第二批)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凤翔区2025年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项目(第二批)):
合同包预算金额:10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00,000.00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
| 1-1 | 其他安装 | 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10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按合同要求执行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凤翔区2025年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项目(第二批))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3)《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4)《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5)《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6)《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7)《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8)《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0)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凤翔区2025年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项目(第二批))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2)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竞争性磋商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原件,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竞争性磋商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4年度的财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9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9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6)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7)书面声明: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8)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10)本项目全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需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年10月11日 至 2025年10月16日 ,每天上午 09:00:00 至 11:30:00 ,下午 14:30:00 至 17:30:00 (北京时间)
途径:宝鸡市高新开发区高新五路宏欣国际10号楼1104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5年10月21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宝鸡市凤翔区残疾人联合会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 2025年10月21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宝鸡市凤翔区残疾人联合会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有意向投标供应商在采购文件发售期2025年10月11日至2025年10月16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1:30:00,下午14:30:00至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携带单位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原件查验后退还),送至宝鸡市高新开发区高新五路宏欣国际10号楼1104室获取采购文件,采购文件谢绝邮寄。
2、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宝鸡市凤翔区残疾人联合会
地址:宝鸡市凤翔区政府大院
联系方式:138924049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中正铭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宝鸡市高新开发区高新五路宏欣国际10号楼1104室
联系方式:1519171066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工
电话:15191710664
陕西中正铭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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