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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阳县汉王镇人民政府汉王镇农安村生态田园提升配套项目(调整后)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年10月11日 16:49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项目名称:汉王镇农安村生态田园提升配套项目(调整后)
品目

采购单位紫阳县汉王镇人民政府
行政区域紫阳县公告时间2025年10月11日 16:49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5年10月12日至2025年10月17日
每日上午:08: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5年10月27日 16: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
预算金额¥214.84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汪工
项目联系电话13309158073
采购单位紫阳县汉王镇人民政府
采购单位地址汉王镇街道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18700522002
代理机构名称陕西佳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新城办事处木竹桥安置社区(村)欢喜岭路木竹桥安置点1栋401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3309158073
附件:
附件1采购清单.pdf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汉王镇农安村生态田园提升配套项目(调整后)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10月27日 16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XJT-2025-1011

项目名称:项目名称:汉王镇农安村生态田园提升配套项目(调整后)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148,4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汉王镇农安村生态田园提升配套项目(调整后)):

合同包预算金额:2,148,4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2,148,4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1-1 其他市政公用设施施工 汉王镇农安村生态田园提升配套项目(调整后) 1(处) 详见采购文件 2,148,4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90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汉王镇农安村生态田园提升配套项目(调整后))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
5.《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 号);
6.《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 号);
7.《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 
8.《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
 9.《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 号; 
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 号);
11.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汉王镇农安村生态田园提升配套项目(调整后))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在经营中无违法违规不良记录;具备完善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标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齐全有效 ;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供应商应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5、拟派项目经理须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及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6、在磋商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投标担保函或经审计的财务报告(2024 年度);(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
7、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截止至开标时间前 12 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缴费凭据);
8、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截止至开标时间前 12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缴费凭据);
9、供应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企业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10、根据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 号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年10月12日 2025年10月17日 ,每天上午 08:00:00 12:00:00 ,下午 12:00:00 18:00:00 (北京时间)

途径: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5年10月27日 16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

五、开启

时间: 2025年10月27日 16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 安康市)-不见面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

1)报名企业需使用捆绑省交易平台的CA锁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通过政府采购系统企业端进入,点击我要投标,完善相关投标信息,下载招标文件。未完成网上操作的或未经采购代理公司确认的,无法完成后续流程。

2)本项目招标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http://ak.sxggzyjy.cn/)、陕西省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shaanxi.gov.cn/)发布,请各供应商在下载文件后,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3)招标代理机构确认:投标单位须在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内将网上报名成功回执单、营业执照、单位介绍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原色公章)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2375331151@qq.com)并联系代理机构进行投标确认。 

4)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投标及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企业需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相关操作流程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网站[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采购项目投标指南》;电子招标文件技术支持:4009280095/4009980000。

5)未及时下载招标文件或未经采购代理机构确认的将会影响后续开评标活动。如未进行线上操作,导致无法参与投标的,责任自负。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紫阳县汉王镇人民政府

地址:汉王镇街道

联系方式:1870052200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佳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新城办事处木竹桥安置社区(村)欢喜岭路木竹桥安置点1栋401室

联系方式:1330915807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汪工

电话:13309158073

陕西佳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11日


相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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