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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巡察组集中办公、餐饮与住宿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年10月13日 16:57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市委巡察组集中办公、餐饮与住宿服务采购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中共福鼎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行政区域福鼎市公告时间2025年10月13日 16:57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5年10月13日至2025年10月20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在线提交响应文件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5年10月24日 08: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采购文件随同本项目采购公告一并发布,供应商应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的注册账号(免费注册)并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登陆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进行文件获取),否则报价响应将被拒绝。
预算金额¥15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晶晶
项目联系电话17679977561
采购单位中共福鼎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采购单位地址福鼎市市府路139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13959303057
代理机构名称福建匠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鼓楼区西二环中路301号东南医药综合大楼7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7679977561
附件:
附件1市委巡察组集中办公、餐饮与住宿服务采购项目([350982]FJJYCG[CS]202500220251013001)-文件集.zip

项目概况

中共福鼎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委托,福建匠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350982]FJJYCG[CS]2025002、市委巡察组集中办公、餐饮与住宿服务采购项目组织竞争性磋商,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市委巡察组集中办公、餐饮与住宿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10月24日 08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982]FJJYCG[CS]2025002

项目名称:市委巡察组集中办公、餐饮与住宿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500,000.00元

采购包1(市委巡察组集中办公、餐饮与住宿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1,500,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1,000,000.00元

磋商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允许进口 简要需求或要求 品目预算(元)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1-1 C22990000-其他会议、展览、住宿和餐饮服务 办公、餐饮与住宿服务 1(项) 1、服务范围仅限于福鼎市区驻点巡察期间,不含乡镇。2、本项目合同一年一签。第一年服务时间为2026年1月至2026年12月(具体起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第一年验收合格情况下续签第二年合同。第二年服务时间为自合同签订起12个月。3、最高限价100万元。4、根据考评办法作出考评,根据考评结果核算最终服务费。 1,500,000.00 住宿业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合同一年一签。第一年服务时间为2026年1月至2026年12月(具体起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第一年验收合格情况下续签第二年合同。第二年服务时间为自合同签订起12个月。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供应商应具备有效的①《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复印件、②《特种行业许可证》复印件、③《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电梯)复印件及有效期内的电梯检验检测合格的证明材料复印件、④消防验收意见书或消防验收备案通知书等消防验收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复印件。注:供应商提供的相关证件相应的经营地址应与提供的服务场所所在地地址相同。※本项特定条件不属于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承诺范围,供应商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3)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包,供应商应按以下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①依据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准确划分企业类型,由供应商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类)。 ②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③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本采购包为服务类采购包,采购标的所属行业为“住宿业”。。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

节能产品:

环境标志产品: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10-13 2025-10-20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12:00:00,下午12:00:00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采购文件随同本项目采购公告一并发布,供应商应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的注册账号(免费注册)并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登陆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进行文件获取),否则报价响应将被拒绝。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10-24 08:30:00(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福建省宁德市福鼎市玉龙北路199号开标大厅(福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开启

时间:2025-10-24 08:30:00(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宁德市福鼎市玉龙北路199号开标大厅(福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中共福鼎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地址:福鼎市市府路139号

联系方式:1395930305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福建匠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鼓楼区西二环中路301号东南医药综合大楼7楼

联系方式:1767997756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晶晶

电话:17679977561

网址: zfcg.czt.fujian.gov.cn

开户名:福建匠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福建匠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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