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蕲春县村(社区)人社专员购买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年10月15日 15:21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蕲春县村(社区)人社专员购买服务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蕲春县公共就业服务中心
行政区域蕲春县公告时间2025年10月15日 15:21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5年10月16日至2025年10月22日
每日上午:08:00 至 12:00  下午:14:00 至 23: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供应商登录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或一毂清风等投标人客户端点击已报名的项目-文件递交,将响应文件加密后进行网上递交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5年10月23日 00: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供应商登录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或一毂清风等投标人客户端点击已报名的项目-文件递交,将响应文件加密后进行网上递交
预算金额¥165.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龚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07137259919
采购单位蕲春县公共就业服务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蕲春县漕河镇齐昌大道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13801253724
代理机构名称湖北炜欣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漕河一路童馨丽都3栋2单元305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7137259919

蕲春县村(社区)人社专员购买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5-10-15 15:12发布单位:湖北炜欣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10-28项目监管地:蕲春县|阅读次数:

【项目概况】

蕲春县村(社区)人社专员购买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或一毂清风等投标人客户端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10月28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WXY-2025-019

2、采购计划备案号:421126-2025-01537

3、项目名称:蕲春县村(社区)人社专员购买服务项目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165(万元)

6、最高限价:165(万元)

7、采购需求:

为蕲春县村(社区)人员购买服务等。(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

8、合同履行期限:365天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且在有效期内;,供应商应具有国家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和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5年10月16日2025年10月22日,每天08:0012:0014:0023: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或一毂清风等投标人客户端

3、方式:

(1)供应商在汇聚平台注册账户登录后,在首页供应商投标客户端板块,点击“前往下载”,选择一毂清风等投标人客户端进行下载安装; (2)供应商登录一毂清风等投标人客户端选择项目包段进行报名,并在规定时间内下载采购文件; (3)供应商办理汇聚 CA相关事宜可咨询:400-112-9919,13367130583,请提前获取一毂清风等投标人客户端操作手册,相关事宜可咨询客服QQ:800182906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5年10月23日00点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5年10月28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供应商登录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或一毂清风等投标人客户端点击已报名的项目-文件递交,将响应文件加密后进行网上递交

五、开启

1、时间:2025年10月28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或一毂清风等投标人客户端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人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用户服务中心完成注册并办理CA后方可下载本项目采购文件,操作指南下载地址:https://czt.hubei.gov.cn/zchj/zIndex/details。(投标人如有一毂清风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操作问题,可拨打服务电话咨询,联系电话400-112-9919,027-88660911。) 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投标人客户端进入对应平台开标大厅,在线签到并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解密时间为代理机构发出解密提示后30分钟内,逾期未解密或者没有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活动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投标人自行承担。特别提示:投标人在线签到时,应如实准确的填写授权委托人的联系电话,开标当天请务必保证电话畅通。 3、本公告同时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蕲春县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蕲春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4、(1)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5%。(2)货物服务采购项目给予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优惠为10%—20%。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的,评审优惠幅度为4%—6%。政府采购工程的价格评审优惠按照财库〔2020〕46号文件中对应的3%—5%、1%—2%的规定执行。对小微企业中的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采购产品纳入创新产品应用示范推荐目录内企业、采购产品获得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企业,以价格评审优惠幅度的上限给予评审优惠。 5、监督部门名称:蕲春县财政局 地 址:蕲春县漕河镇漕河大道200号 投诉电话:0713-7225067 投诉邮箱:3324567347@qq.com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蕲春县公共就业服务中心

地   址:蕲春县漕河镇齐昌大道

联系方式:138012537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炜欣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漕河一路童馨丽都3栋2单元305室

联系方式:0713725991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龚女士

电   话:07137259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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