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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岐山县农产品电商融合发展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年10月16日 17:07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2025年岐山县农产品电商融合发展项目(二次)
品目

采购单位岐山县商务局
行政区域岐山县公告时间2025年10月16日 17:07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5年10月17日至2025年10月23日
每日上午:08: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5年10月29日 14: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陕西省·宝鸡市)
预算金额¥13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冯琼瑶
项目联系电话0917-3315683
采购单位岐山县商务局
采购单位地址岐山县北大街19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917-8212165
代理机构名称华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陕西省西安市凤城十二路北侧文景路西侧富尔顿国际财富中心C座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917-3315683
附件:
附件12025年岐山县农产品电商融合发展项目.docx
附件2采购清单 (2).pdf

项目概况

2025年岐山县农产品电商融合发展项目(二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陕西省·宝鸡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10月29日 14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WMFD-2025-ZC-022.1B1

项目名称:2025年岐山县农产品电商融合发展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3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2025年岐山县农产品电商融合发展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1,30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30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1-1 其他商务服务 岐山县农产品电商融合发展项目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1,300,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365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5年岐山县农产品电商融合发展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2)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 国办发〔2007〕51号; 
4) 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5)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6)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含残疾人福利单位及监狱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5年岐山县农产品电商融合发展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需提供有效存续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2)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供应商需提供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至少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三个月内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
(4)供应商需提供自2025年1月1日以来已缴存的至少三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5)供应商需提供自2025年1月1日以来已缴纳的至少三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6)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截图;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截图;
(7)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的书面声明;
(8)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书面承诺)。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年10月17日 2025年10月23日 ,每天上午 08:00:00 12:00:00 ,下午 12:00:00 18:00:00 (北京时间)

途径: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陕西省·宝鸡市)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5年10月29日 14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

五、开启

时间: 2025年10月29日 14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陕西省·宝鸡市)》同时发布。

2、供应商须于采购文件发售时间内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首页〉电子交易平台〉企业端〗后,在〖采购公告/出让公告〗模块中选择有意向的项目点击“我要投标”,进行报名并打印报名回执单。报名成功后可从〖我的项目〉项目流程〉交易文件下载〗中下载电子竞争性磋商文件(*.SXSZF 格式),未按时下载电子竞争性磋商文件视为无效。

3、报名成功后可从〖我的项目〉项目流程〉交易文件下载〗中下载电子文件(*.SXSZF 格式);并下载政府采购电子标书制作工具,按照流程及格式制作电子标书并在规定的响应截止时前上传电子磋商文件;因供应商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磋商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后果;

4、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采购模式,各供应商须自行在网上下载磋商文件、缴纳磋商保证金,并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下载政府采购电子标书制作工具,按照流程制作电子标书并在规定的响应截止时前上传电子磋商响应文件;

5、为了保证远程不见面开标顺利进行,供应商需使用配备相关设备的电脑提前一小时登录网络开标大厅。因供应商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磋商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后果;

注意事项:建议使用IE11或者360极速浏览器兼容模式,供应商电脑需配备耳麦。

供应商应随时留意可能发布的变更公告,当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影响磋商文件编制时,将在交易平台上同步发布答疑文件,此时供应商应从“项目流程答疑文件下载”下载最新发布的答疑文件。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岐山县商务局

地址:岐山县北大街19号

联系方式:0917-821216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华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陕西省西安市凤城十二路北侧文景路西侧富尔顿国际财富中心C座

联系方式:0917-331568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冯琼瑶

电话:0917-3315683

华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16日


相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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