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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宝鸡市渭滨区委员会宣传部多功能综合演播室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年10月16日 17:28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多功能综合演播室建设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中共宝鸡市渭滨区委员会宣传部
行政区域渭滨区公告时间2025年10月16日 17:28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5年10月17日至2025年10月23日
每日上午:09:00 至 12:00  下午:14: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宝鸡市渭滨区新城国际4号楼2单元1903室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5年10月27日 14: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宝鸡市渭滨区新城国际4号楼2单元1903室
预算金额¥4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泰玖徳经办
项目联系电话0917-3366988
采购单位中共宝鸡市渭滨区委员会宣传部
采购单位地址陕西省宝鸡市渭滨区公园路212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917-3128113
代理机构名称陕西泰玖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陕西省宝鸡市金台区陕西省宝鸡市金台区金台大道世纪荟萃3-180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917-3366988
附件:
附件1微信图片_20251014153832_169_98.jpg

项目概况

多功能综合演播室建设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宝鸡市渭滨区新城国际4号楼2单元1903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10月27日 14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XTJD-CG-2025055

项目名称:多功能综合演播室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多功能综合演播室建设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40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40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1-1 其他建筑工程 多功能综合演播室建设项目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400,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45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多功能综合演播室建设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3) 《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4) 《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5)《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6)《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7)《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8)《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多功能综合演播室建设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磋商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 
(3)供应商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企业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二级)及以上企业资质,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提供无在建项目承诺书及本企业自2024年10月至今连续6个月社保缴纳证明;
 (4)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纪录的书面声明;
 (5)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说明及承诺;
 (6)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4年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企业近六个月财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 
 (7)税收缴纳证明:提供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近一年内任意三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8)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近一年内任意三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期限内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9)信誉要求: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年10月17日 2025年10月23日 ,每天上午 09:00:00 12:00:00 ,下午 14:00:00 17:00:00 (北京时间)

途径:宝鸡市渭滨区新城国际4号楼2单元1903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5年10月27日 14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宝鸡市渭滨区新城国际4号楼2单元1903室

五、开启

时间: 2025年10月27日 14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宝鸡市渭滨区新城国际4号楼2单元1903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有意向参与项目采购活动的投标商应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2、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时,须由法人授权委托人持身份证、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到场的须提供法人身份证明及本人身份证现场获取采购文件

3、根据《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的通知》(陕财办采〔2018〕23号)相关规定,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在陕西省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平台自主选择金融机构及其融资产品,凭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或政府采购合同提出融资申请。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中共宝鸡市渭滨区委员会宣传部

地址:陕西省宝鸡市渭滨区公园路212号

联系方式:0917-312811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泰玖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宝鸡市金台区陕西省宝鸡市金台区金台大道世纪荟萃3-1801

联系方式:0917-33669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泰玖徳经办

电话:0917-3366988

陕西泰玖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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