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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配电改造工程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年10月23日 16:38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配电改造工程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
行政区域浙江省公告时间2025年10月23日 16:38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5年10月22日至2025年11月03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00至12:00:00  下午:12:00 至 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5年11月03日 09: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本项目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开标,供应商无需到开标现场,但须准时在线参加,直至评审结束。
预算金额¥30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宗宝
项目联系电话0579-82681716
采购单位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
采购单位地址金华市李渔路1096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579-82058221
代理机构名称金华市天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金华市婺城区建业东路168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579-82681716

项目概况    

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配电改造工程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11月03日 09:30(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Y2025-GC202-ZFCG202      

项目名称: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配电改造工程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人民币):300万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折扣98%

采购需求:

序号

项目名称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单位

预算金额

(人民币)

最高限价

1

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配电改造工程项目

更换SCB14-630KVA配变2台,SCB14-1000KVA配变1台,KYN28A-12高压柜11面,GCS低压柜18面。

1项

300万元

折扣98%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所有合同义务履约完毕为止。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具有国家能源局颁发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五级及以上资质或新资质承装、承修、承试许可证三级及以上资质;

4.联合体投标或分包:为了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本项目允许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参与磋商投标,也允许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合理分包,确保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机会。联合体投标或分包时,各方均应具有承担本采购项目必备的条件如相应的人力、物力、资金等等。

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合同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11月03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

截止时间:2025年11月03日 09:3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 2025年11月03日 09:3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本项目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开标,供应商无需到开标现场,但须准时在线参加,直至评审结束。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投诉列表。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本项目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开标,供应商无需到开标现场,但须准时在线参加,直至评审结束。开标截止时间后30分钟以内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进行解密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投标文件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含未提交),则投标无效。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        

地    址:金华市李渔路1096号         

项目联系人(询问):邵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9-82058221        

质疑联系人:胡女士        

质疑联系方式:0579-8205806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金华市天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金华市婺城区建业东路168号           

项目联系人(询问):李宗宝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9-82681716        

质疑联系人:夏翰宇        

质疑联系方式:0579-82474058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金华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

地    址:金华市婺城区双龙南街801号

联 系 人:张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9-82468735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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