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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武市民政局灵武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实体化运行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2025年10月29日 15:54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灵武市民政局灵武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实体化运行服务项目
品目

C02990000,C99000000

采购单位灵武市民政局
行政区域灵武市公告时间2025年10月29日 15:54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5年10月29日至2025年11月05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银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5年11月10日 10: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银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预算金额¥6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佳
项目联系电话18695453319
采购单位灵武市民政局
采购单位地址灵武市民政局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15008685099
代理机构名称宁夏正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灵武市市民大厅602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8695453319
附件:
附件1二标段项目督导评估采购需求.pdf
附件2招标文件正文.pdf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 2025NCZ(YC)004817

项目编号: ZF2025-ZC-030

项目名称: 灵武市民政局灵武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实体化运行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预算金额(元): 600000.00

最高限价(如有): 6000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标段 标的名称 品目名称 数量 简要规格描述或
项目基本概况
预算金额(元) 备注
灵武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实体化运行服务项目一标段 灵武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实体化运行服务项目一标段 其他教育服务 1 (一)心理健康教育指导服务;(二)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三)法律援助服务 560000.00
灵武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实体化运行服务项目二标段(项目督导评估) 灵武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实体化运行服务项目(项目督导评估) 其他服务 1 对灵武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实体化运行服务项目进行督导评估 40000.00
数量合计: 2 预算合计: 600000.00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1)中小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规发〔2022〕275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监狱企业声明函》;(3)《民政部、财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2 . 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 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 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 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4.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6. 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 承诺函》)。 7.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 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8.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拒绝大型企业参与投标,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10-29 16:00:00 至 2025-11-05 23:59:59 ,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方式:电子下载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11-10 10:00:00 (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银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开启

时间:2025-11-10 10:00:00(北京时间)

地点:银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为不见面电子标,参加磋商供应商在磋商当天须随时等待通知,以便进行二轮报价。如因自身原因导致无法进行报价的,则视为自动放弃二轮报价;2.本次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政府采购网 ; 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同时发布。 注:请各投标供应商在开标前随时关注相关网站“澄清/变更 ”公告 栏。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 更 ”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 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后果自行承担。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 灵武市民政局
       联系方式: 150086850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地    址: 灵武市市民大厅602室
       联系方式: 18695453319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 王波
       电话: 15008685099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 马佳
       电话: 18695453319

采购文件

招标文件正文.pdf
招标文件正文.pdf
二标段项目督导评估采购需求.pdf

代理机构

发布日期: 2025-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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