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唯一指定政府采购信息网络发布媒体 国家级政府采购专业网站

服务热线:400-810-1996   |   服务投诉:010-63819289

当前位置:首页 »  政采公告 » 地方公告 » 竞争性磋商公告

长春市畜牧业管理局2025年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检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年11月07日 15:45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长春市畜牧业管理局2025年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检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长春市畜牧业管理局
行政区域吉林省公告时间2025年11月07日 15:45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5年11月07日至2025年11月14日
每日上午:08:30 至 00至11:00:00  下午:13:30 至 00至16: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5年11月20日 15: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二道区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6669号凯利中心AB栋101开标二室
预算金额¥175.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闫洪文
项目联系电话18186899927
采购单位长春市畜牧业管理局
采购单位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南环城路3066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431-88777495
代理机构名称长春众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长春市二道经济开发区新材料产业园区7号厂房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8186899927


项目概况

长春市畜牧业管理局2025年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检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可自行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操作路径:登录“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找到本项目-点击“申请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电子响应文件制作需要基于“政采云”平台获取的竞争性磋商文件编制,并于202511201500(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JM-2025-09-01141-1-CCZF-2025-0926

采购计划编号:JM-2025-09-01141-1

2.项目名称:长春市畜牧业管理局2025年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检项目

3.预算总金额(最高限价):1750000.00元(一标段:564690.74元;二标段:508161.53元;三标段:677147.73元)

4.服务需求:

标段

服务地点

数量

单位

服务需求

采购预算(最高限价)

一标段

榆树市、德惠

939

批次

猪肉、牛肉、羊肉(肌肉)、猪肝、禽肉(胸肉)、禽蛋和家畜尿液抽样检测

564690.74

二标段

农安县、九台

845

批次

猪肉、牛肉、羊肉(肌肉)、猪肝、禽肉(胸肉)、禽蛋和家畜尿液抽样检测

508161.53

三标段

公主岭市、双阳区、市本级(主城区、开发区)

1126

批次

猪肉、牛肉、羊肉(肌肉)、猪肝、禽肉(胸肉)、禽蛋和家畜尿液抽样检测

677147.73

5.服务标准:优质服务,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规定的合格标准

6.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本项目兼投不兼中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中小微企业投标的应按照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格式要求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的应按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格式要求出具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投标的应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要求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磋商文件;

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3)《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4)《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5)《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6)《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6]90号)等国家最新政策;

7)《长春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长财采购〔2021〕416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2供应商须具有①中国计量认证CMA(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资质证书;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合格证书(CATL)。③具备独立的检测实验室(以资质证书CMA原件为准)。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4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等服务的单位,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的证明材料。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1.时间:2025117日至20251114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0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方式:网上下载。本项目不发放纸质文件,供应商可自行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操作路径:登录“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找到本项-点击“申请获取竞争性磋商文),电子响应文件制作需要基于“政采云”平台获取的竞争性磋商文件编制。

3.未进行网上注册并办理CA认证的供应商将无法参与本次招标活动,技术支持:95763。

4.售价:0元。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511201500分(北京时间)

2.提交响应文件地点和开标地点:吉林省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6999号凯利中心AB栋101开标二室

1)响应文件提交方式: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项目,通过“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实行在线电子投标,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请自行前往“政采云”平台进行下载),并按照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后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至“政采云”平台,供应商“政采云”平台提交电子版响应文件时,请填写参加开标活动经办人联系方式。

2)未进行网上注册并办理数字证书(CA认证)的供应商将无法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潜在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交易平台上的CA数字证书办理及响应文件的提交。

3)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请供应商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章,妥善保管CA数字证书并使用有效的CA数字证书参与整个招标活动。

注: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响应文件的上传、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上传、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上传、递交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响应文件“政采云”平台将予以拒收。

4)CA证书解密:供应商持制作该电子响应文件的同一数字证书(CA锁)及电脑进行远程解密(各供应商开标前及网上开评标系统公布供应商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建议供应商自行携带笔记本电脑进行现场解密或进行远程解密。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公告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上发布,同步推送到吉林省政府采购网、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长春市畜牧业管理局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南环城路3066号

联系人:周洋

联系方式:0431-88777495

2.采购代理机构:长春众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二道经济开发区新材料产业园区7号厂房

联系人:闫洪文

联系方式:18186899927(办公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闫洪文

联系方式:18186899927(办公电话)

4、监管部门:长春市财政局

电话:0431-89865800


附件信息:

相关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