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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吾县自然资源局编制砂石矿专项规划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年11月12日 11:19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伊吾县自然资源局编制砂石矿专项规划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伊吾县自然资源局
行政区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告时间2025年11月12日 11:19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5年11月11日至2025年11月18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5年11月21日 10: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预算金额¥3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范林林
项目联系电话0902-2396617
采购单位伊吾县自然资源局
采购单位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市伊吾县政府3号楼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902-6722682
代理机构名称哈密丰远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新疆哈密市科苑城小区7号楼106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902-2396617

    项目概况                                                    

    伊吾县自然资源局编制砂石矿专项规划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11月21日 10: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MFYZFCGCS-2025-008 

    项目名称:伊吾县自然资源局编制砂石矿专项规划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300000  

    最高限价(元):3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伊吾县自然资源局编制砂石矿专项规划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300000 

   单位: 

   简要规格描述:调查与评价砂石矿资源家底,掌握开发利用与保护现状,以及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现状,总结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存在的问题。根据地区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相关政策要求,确定规划期内的总体目标和具体指标,明确采矿权设置区域,优化砂石矿开发布局。严格规定砂石矿开采的准入条件,提出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措施,明确历史遗留矿区和关闭矿山的生态环境治理目标和任务。提出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确保规划顺利实施。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自签订合同后180日完成,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1)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落实支持中小企业发展。
(2)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3)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4)本项目为中小企业预留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项目负责人具有地质高级工程师以上职称。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11月11日2025年11月18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 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11月21日 10:3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5年11月21日 10:30 (北京时间)

    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安信CA服务热线0991-7810912;翔晟CA服务热线025-66085508;新疆CA服务热线4000921999。

    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

    4、其他事项:(1)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项目,投标人需要使用CA加密设备,凡参加本项目供应商可通过新疆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官网(https://www.xjca.com.cn)或下载“新疆政务通”APP自行进行申领。如原有兵团或公共资源使用的CA,可与新疆CA联系,申请增加电子证书即可,无需重复申领。新疆CA服务热线0991-2819290。 
(2)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响应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
(3)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新疆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响应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400-881-7190进行咨询。
(5)各供应商须准备CA数字证书(解密响应文件)、备份文件(BFBS格式)参与投标。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伊吾县自然资源局

地 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市伊吾县政府3号楼

联系方式:0902-672268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哈密丰远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新疆哈密市科苑城小区7号楼106室

联系方式:0902-239661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范林林

电 话:0902-2396617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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