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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其他国土绿化项目-中梁林场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年11月14日 18:07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2024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其他国土绿化项目-中梁林场
品目

采购单位岚皋县国营中梁林场
行政区域岚皋县公告时间2025年11月14日 18:07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5年11月15日至2025年11月21日
每日上午:08:00 至 12:00  下午:14:00 至 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安康市汉滨区江北办江北大道江华澜庭2号楼201室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5年11月25日 15: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陕西高汇昌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预算金额¥36.94991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高汇昌负责
项目联系电话18091536408
采购单位岚皋县国营中梁林场
采购单位地址岚皋县城关镇大桥南路13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15332661186
代理机构名称陕西高汇昌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江北办江北大道江华澜庭2号楼201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8091536408
附件:
附件1采购清单 (4).pdf

项目概况

2024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其他国土绿化项目-中梁林场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陕西高汇昌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11月25日 15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HC-2025016

项目名称:2024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其他国土绿化项目-中梁林场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69,499.1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2024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其他国土绿化项目-中梁林场):

合同包预算金额:369,499.1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369,499.1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1-1 其他农林牧渔业工程施工 2024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其他国土绿化项目 1(个) 详见采购文件 369,499.1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具体服务起止日期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4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其他国土绿化项目-中梁林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以及《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5)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
(6)《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8)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2〕29号;
(9)《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相关政策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3号);
(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4号);
(12)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4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其他国土绿化项目-中梁林场)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参加投标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参加投标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5年01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5年01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3年或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6)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
(7)供应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8)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9)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型、小型、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的,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微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应提供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年11月15日 至 2025年11月21日 ,每天上午 08: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8:00:00 (北京时间)

途径:陕西高汇昌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5年11月25日 15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安康市汉滨区江北办江北大道江华澜庭2号楼201室

五、开启

时间: 2025年11月25日 15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安康市汉滨区江北办江北大道江华澜庭2号楼201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注:请务必在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内将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扫描发送邮箱至代理公司(258356836@qq.com)代理机构确认后方可获取采购文件,逾期无法获取采购文件责任自负。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岚皋县国营中梁林场

地址:岚皋县城关镇大桥南路13号

联系方式:1533266118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高汇昌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江北办江北大道江华澜庭2号楼201室

联系方式:1809153640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高汇昌负责

电话:18091536408

陕西高汇昌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11月14日


相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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