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灯塔市公安局执法办案中心入驻医疗救助服务及送押体检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年11月20日 11:30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灯塔市公安局执法办案中心入驻医疗救助服务及送押体检服务
品目

采购单位灯塔市公安局
行政区域灯塔市公告时间2025年11月20日 11:30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5年11月21日至2025年11月27日
每日上午:08: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线上开标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5年12月04日 10: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线上获取
预算金额¥4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邓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0419-2523456
采购单位灯塔市公安局
采购单位地址辽宁省辽阳市灯塔市光明路454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419-8580313
代理机构名称辽宁旭诚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辽宁省辽阳市白塔区运达园小区WD1-1.1-2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419-2523456
附件:
附件1(发售版)灯塔市公安局执法办案中心入驻医疗救助服务及送押体检服务.doc
公告信息
 
灯塔市公安局执法办案中心入驻医疗救助服务及送押体检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撰写单位: 辽宁旭诚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 2025-11-20

  
项目概况

灯塔市公安局执法办案中心入驻医疗救助服务及送押体检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12月04日 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5-211081-00135
项目名称:灯塔市公安局执法办案中心入驻医疗救助服务及送押体检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400000
最高限价(元):400000
采购需求:查看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具有卫生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11月21日08时00分至2025年11月27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12月04日 10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5年12月04日 10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线上开标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请各供应商熟知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实施工作,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认真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文件制作指南,并按照磋商文件和电子评标系统要求进行投标(响应)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辽宁政府采购网平台上投标情况确认中未显示供应商名单的视为无效响应。 2、电子文件报送时限:供应商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在电子评标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 3、电子文件解密时限:供应商须在开标接到采购代理机构通知后的30分钟内进行电子文件解密,否则视为放弃投标(响应);供应商需自行备好CA锁、可以登录辽宁政府采购网并成功进入账号的电脑(或其它移动端电子设备),CA锁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通知。 4、供应商以辽宁政府采购网线上提交的电子响应文件为准;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按磋商文件规定的以介质形式(U盘)存储的加密版备份响应文件,并承诺备份响应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非供应商原因造成电子响应文件无法解密或电子评审无法正常进行的,上报本级财政部门同意后可启封、拆包备份响应文件进行评审,详见《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 号)要求,供应商应按照代理机构要求进行确认同意使用);因未递交备份文件而导致系统突发故障时无法正常评审的,由供应商承担投标无效等不利后果;供应商网上上传的响应文件正常解密的且采购活动正常进行的,备份文件自动失效;供应商仅提交备份响应文件的,投标无效。 5、供应商递交以U盘形式存储的加密备份文件可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下午5点前邮寄到辽宁旭诚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辽宁省辽阳市白塔区运达园小区WD1-11-2),接收人:邓女士,联系电话:0419-5521111。请供应商掌握好送达时间,节假日不接收文件,以签收时间为准,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将被拒绝接收。邮寄不支持到付方式,请在邮寄附言栏标注好所投标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6、磋商会议采用网络直播的方式,供应商无需到达磋商现场,对于未参加网络直播开标的供应商视为默认认同磋商会议的程序,本项目设定磋商环节,如不能进入会议。相关供应商不得事后对磋商会议的程序提出任何异议。网络直播磋商会议时间同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供应商需自行下载“腾讯会议”APP收看网上开标直播,腾讯会议APP下载地址:https:meeting.tencent.com。供应商授权代表或法定代表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会议室,并将“个人名称”改为单位简称+姓名(授权代表或法定代表人应在单位简称后加上“授权代表或法定代表人”字样),以方便交流。为减轻供应商负担,将不再要求供应商在纸质表格上签字确认,磋商会议过程中需要确认的相关事项采用现场语音确认的方式,代理机构将如实记录相关内容。磋商会议过程中请各投标人授权代表保持通讯方式的畅通,若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取得联系的,视为供应商认可相关内容。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灯塔市公安局
地  址:辽宁省辽阳市灯塔市光明路454号
联系方式:0419-858031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旭诚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辽阳市白塔区运达园小区WD1-1.1-2号
联系方式:0419-2523456
邮箱地址:lnxcztbdl@163.com
开户行:辽沈银行辽阳通达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旭诚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号:80001910320188000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邓女士
电  话:0419-2523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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