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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子系统建设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年11月23日 10:11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子系统建设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上海市人民检察院上海铁路运输分院)
行政区域上海市公告时间2025年11月23日 10:11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5年11月22日至2025年12月01日
每日上午:09:00 至 00-12:00:00  下午:12:00 至 00-17: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上海政府采购网(www.zfcg.sh.gov.cn)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5年12月02日 10: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上海政府采购网(www.zfcg.sh.gov.cn)
预算金额¥135.035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晋一民
项目联系电话35968102
采购单位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上海市人民检察院上海铁路运输分院)
采购单位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龙通路66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21-20517335
代理机构名称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机构地址上海市大连路515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35968102

    项目概况

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子系统建设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上海市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12月02日 10: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10000000251111151143-00288837

项目名称: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子系统建设项目

预算编号: 0025-00015000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1350350元 国库资金:1350350元;自筹资金:0元

最高限价(元): 包1-1350350.00元 

采购需求:  

   

   包名称: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子系统建设项目 

   数量:4 

   预算金额(元):1350350.00 

   简要规则描述:本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含线索流转、流程办理、案卡登记、文书收送管理、上下级协作、超期预警消息、跟进监督、协助配合、系统配置、密码应用相关等模块。 


合同履约期限: 合同签订后6个月内 

本项目(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面向大、中、小、微型等各类供应商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响应。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11月22日2025年12月01日,每天上午 09:00:00-12:00:00 ,下午12:00:00-17: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上海市政府采购网

方式:网上获取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12月02日 10:00(北京时间)

地点:上海政府采购网(www.zfcg.sh.gov.cn)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 2025年12月02日 10:00 (北京时间)

地点:上海政府采购网(www.zfcg.sh.gov.cn)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上海市人民检察院上海铁路运输分院)

地 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龙通路66号

联系方式:021-2051733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上海市大连路515号

联系方式:3596810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晋一民

电 话:35968102


 

潜在供应商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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