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旬阳市财政局仙河财政所仙河镇尖山社区水毁产业路修复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年12月23日 11:02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仙河镇尖山社区水毁产业路修复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旬阳市财政局仙河财政所
行政区域旬阳县公告时间2025年12月23日 11:02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5年12月24日至2025年12月30日
每日上午:08:00 至 12:00  下午:14:0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高新技术开发区秦岭大道2号硒源大厦八方客酒店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6年01月04日 09: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未央路108号荣民时代广场1幢1单元23层2318-A1号
预算金额¥56.5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项目联系电话17729239897
采购单位旬阳市财政局仙河财政所
采购单位地址陕西省安康市旬阳县仙河镇水田路1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13324658432
代理机构名称陕西天圆正茂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未央路108号荣民时代广场1幢1单元23层2318-A1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7729239897

项目概况

仙河镇尖山社区水毁产业路修复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未央路108号荣民时代广场1幢1单元23层2318-A1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6年01月04日 0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YZM-ZFCG-2025063

项目名称:仙河镇尖山社区水毁产业路修复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65,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仙河镇尖山社区水毁产业路修复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565,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564,991.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1-1 公路工程施工 仙河镇尖山社区水毁产业路修复项目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565,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文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仙河镇尖山社区水毁产业路修复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3)《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5)《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6)《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7)《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8)《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9)《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10)《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13)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仙河镇尖山社区水毁产业路修复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供应商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或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经理应具备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或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参加投标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4、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3年或2024年任意一年度审计报告(至少应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或开标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6个月的提供公司财务会计制度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即可);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自2025年1月1日以来已缴存的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印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6、税收缴纳证明:自2025年1月1日以来已缴存的任意1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7、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9、本项目为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项目,供应商应为小型、微型企业,须提供《小微企业声明函》;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小微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应提供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年12月24日 2025年12月30日 ,每天上午 08:00:00 12:00:00 ,下午 14:00:00 17:30:00 (北京时间)

途径: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未央路108号荣民时代广场1幢1单元23层2318-A1号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6年01月04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高新技术开发区秦岭大道2号硒源大厦八方客酒店

五、开启

时间: 2026年01月04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高新技术开发区秦岭大道2号硒源大厦八方客酒店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须在采购文件发售时间内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办理仅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扫描件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工作邮箱1937504119@qq.com获取采购文件。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旬阳市财政局仙河财政所

地址:陕西省安康市旬阳县仙河镇水田路1号

联系方式:1332465843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天圆正茂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未央路108号荣民时代广场1幢1单元23层2318-A1号

联系方式:1772923989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17729239897

陕西天圆正茂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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