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职消防站人员技术服务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年12月26日 18:11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专职消防站人员技术服务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上海市嘉定区安亭镇人民政府 | ||
| 行政区域 | 上海市 | 公告时间 | 2025年12月26日 18:11 |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5年12月26日至2026年01月05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00-12:00:00 下午:12:00 至 00-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www.zfcg.sh.gov.cn |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6年01月08日 13:30 |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上海市嘉定区博乐南路158号1210室。届时请供应商代表持磋商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磋商。 | ||
| 预算金额 | ¥200.000000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黄黛媛 | ||
| 项目联系电话 | 17821517792 | ||
| 采购单位 | 上海市嘉定区安亭镇人民政府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安亭镇墨玉路79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21-59564490 | ||
| 代理机构名称 | 上海酉米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嘉定区博乐南路158号泰宸商务楼1210室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7821517792 | ||
项目概况
专职消防站人员技术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上海市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01月08日 13: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10114103251120154342-14300747
项目名称:专职消防站人员技术服务
预算编号: 1425-W10304906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2000000元 (国库资金:0元;自筹资金:2000000元)
最高限价(元): 包1-20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包名称:专职消防站人员技术服务
数量:1
预算金额(元):2000000.00
简要规则描述:为认真贯彻落实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加强基层消防力量建设和火灾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关于大力推进基层消防监管力量建设的通知》、本市《关于加强基层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的指导意见》以及《嘉定区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等有关文件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提升安亭镇安全生监管效能,减轻消防事故频发的现象,现为满足安亭镇应急管理综合工作站的正常运营,严格执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按照“布点合理、响应快速、及早处置、区域覆盖”的工作原则,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指导,根据辖区内企业布局、火情预判、需求紧迫、条件与否等实际情况,因地制宜、统筹资源、合理布局,努力实现“1分钟响应启动、5分钟到场扑救、10分钟协同作战”初期火灾的扑救要求。
合同履约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次招标若符合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鼓励环保产品、扶持福利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中小微企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等政策,将落实相关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提供财务状况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声明函及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注:①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12月26日至2026年01月05日,每天上午 00:00:00-12:00:00 ,下午12:00:00-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上海市政府采购网
方式:网上获取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01月08日 13:30(北京时间)
地点:www.zfcg.sh.gov.cn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 2026年01月08日 13:30 (北京时间)
地点:上海市嘉定区博乐南路158号1210室。届时请供应商代表持磋商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磋商。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招投标系统正式运行的通知》(沪财采[2014]27号)的规定,本项目招投标相关活动在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简称:电子采购平台)(网址:www.zfcg.sh.gov.cn)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投标人应根据《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投标人在电子采购平台的有关操作方法可以参照电子采购平台中的“操作须知”和“服务热线”等专栏的有关内容和操作要求办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尽早加密上传投标文件,电话通知项目负责人进行签收,并及时查看电子采购平台上的签收情况,打印签收回执,以免因临近投标截止时间上传造成无法在开标前完成签收的情形。未签收的投标文件视为投标未完成。
本项目为预留采购份额采购项目,预留采购份额措施为整体预留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上海市嘉定区安亭镇人民政府
地 址:安亭镇墨玉路79号
联系方式:021-5956449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上海酉米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嘉定区博乐南路158号泰宸商务楼1210室
联系方式:1782151779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黛媛
电 话:178215177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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