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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市兴隆台区惠宾街道东部农村人居环境治理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6年01月04日 15:31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盘锦市兴隆台区惠宾街道东部农村人居环境治理工程
品目

采购单位盘锦市兴隆台区惠宾街道办事处
行政区域兴隆台区公告时间2026年01月04日 15:31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6年01月05日至2026年01月09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兴隆台分中心场地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6年01月16日 09: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线上获取
预算金额¥96.404203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427-2997222
采购单位盘锦市兴隆台区惠宾街道办事处
采购单位地址盘锦市兴隆台区友谊街蓝色康桥E1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427-6515056
代理机构名称辽宁聚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辽宁省盘锦市双台子区铁东街道新府社区绿地新城怡景小区 W1#-116号商网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427-2997222
附件:
附件1盘锦市兴隆台区惠宾街道东部农村人居环境治理工程-竞争性磋商文件.doc
公告信息
 
盘锦市兴隆台区惠宾街道东部农村人居环境治理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撰写单位: 辽宁聚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 2026-01-04

  
项目概况

盘锦市兴隆台区惠宾街道东部农村人居环境治理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01月16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5-211103-05956
项目名称:盘锦市兴隆台区惠宾街道东部农村人居环境治理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964042.03
最高限价(元):964042.03
采购需求:查看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个日历日内完工(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二级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和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供应商应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01月05日00时00分至2026年01月09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01月16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6年01月16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兴隆台分中心场地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网络开标。请各投标单位自行安排解密及二次报价填报事宜,解密时限为30分钟,二次报价时限为30分钟,因解密超时而造成供应商投标失败,超时未完成报价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供应商应及时关注网上发布的更正公告及答疑文件,如因供应商未及时关注而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人与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盘锦市兴隆台区惠宾街道办事处
地  址:盘锦市兴隆台区友谊街蓝色康桥E1
联系方式:0427-651505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聚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盘锦市双台子区铁东街道新府社区绿地新城怡景小区 W1#-116号商网
联系方式:0427-2997222
邮箱地址:lnjlgcxmgl@163.com
开户行:盘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建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聚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66003013090001610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先生
电  话:0427-2997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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