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程概况
北沙河自河口至大黄金桥,治理长度16.2km,堤防加固;支流回水段治理,治理长度4.4km,堤防加固;设计范围内险工段综合治理;治理范围内建筑物复核,不满足要求的拆除重建或维修;新建堤顶防汛路。
二、项目建设规模
北沙河防洪标准20年一遇,堤防及穿堤建筑级别为4级。
支流防洪标准10年一遇,堤防及穿堤建筑级别为5级。
三、招标范围
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及后续现场设计服务等。
四、设计服务期限
合同签订后45日内提交初步设计报告,初步设计报告批复后10日内提交初步设计成果文件(电子版和纸版)),按本项目施工进度要求提交施工图设计成果,其他设计成果的提交以工程实际需要和招标人需求为准,合同签订至相应工程竣工验收。
五、技术要求和相关约定
1.初步设计报告及施工图设计编制应结合相关规范和国家规定执行,满足报审条件,在相应时间结点完成批复工作。
2.工程设计一般要求
本工程的设计过程和成果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和水利部关于工程设计方面现行的标准、规范、规程、定额、办法等,以及辽宁省关于水利工程设计方面的文件、规定。
3.工程设计文件的要求
工程设计文件深度规定:设计成果必须达到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及省、市、行业的有关法规、规范的要求和满足审查审批要求以及招标人要求,设计深度应达到相应行业规范的要求并通过审查审批。
设计服务应当根据法律、规范标准和发包人要求,保证工程的合理使用寿命年限。设计文件的深度应满足本合同相应设计阶段的规定要求,满足发包人的下步工作需要,并应符合国家和行业现行规定。
设计文件必须保证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等方面的要求,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设计文件中提出保障施工作业人员安全和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措施建议。
4.相关技术规范(包括但不限于):
(1)《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水利工程部分);
(2)《水利水电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编制规程》(SL/T 619-2021);
(3)《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SL 252-2017);
(4)《防洪标准》(GB 50201-2014);
(5)《河道整治设计规范》(GB 50707-2011);
(6)《堤防工程设计规范》(GB 50286-2013);
(7)《水工建筑物抗震设计规范》(SL 203-2018);
(8)《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2016版);
(9)《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 18306-2015);
(10)《公路水泥混凝土路面设计规范》(JTG D40-2011);
(11)《公路沥青路面设计规范》(JTG D50-2017);
(12)其他相关规范、标准、规程等;
(13)其他相关标准及规范文件。
5.成果提交:初步设计报告、施工图各六份、电子版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