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唯一指定政府采购信息网络发布媒体 国家级政府采购专业网站

服务热线:400-810-1996   |   服务投诉:010-63819289

当前位置:首页 »  政采公告 » 地方公告 » 竞争性磋商公告

皇姑区陵东街道办事处食堂配送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6年02月09日 16:31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皇姑区陵东街道办事处食堂配送服务
品目

采购单位沈阳市皇姑区陵东街道办事处
行政区域皇姑区公告时间2026年02月09日 16:31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6年02月09日至2026年02月14日
每日上午:17: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皇姑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政府采购招投标服务大厅开标室(沈阳市皇姑区金山北路21-8号)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6年02月25日 13: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线上获取
预算金额¥42.375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陶韩
项目联系电话024-86386688、18940142048
采购单位沈阳市皇姑区陵东街道办事处
采购单位地址沈阳市皇姑区鸭绿江北街99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24-86617155
代理机构名称北京东方宏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沈阳市沈河区奉天街333号恒运商务大厦260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24-86386688、18940142048
附件:
附件1采购文件-皇姑区陵东街道办事处食堂配送服务.doc
公告信息
 
皇姑区陵东街道办事处食堂配送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撰写单位: 北京东方宏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 2026-02-09

  
项目概况

皇姑区陵东街道办事处食堂配送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02月25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6-210105-00006
项目名称:皇姑区陵东街道办事处食堂配送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423750
最高限价(%):100
采购需求:查看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规定、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规定、对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相关规定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应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02月09日17时00分至2026年02月14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02月25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6年02月25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皇姑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政府采购招投标服务大厅开标室(沈阳市皇姑区金山北路21-8号)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 号)。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数字认证证书,供应商须在辽宁政府采购网网上递交电子响应文件,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在规定时间内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递交响应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通知。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沈阳市皇姑区陵东街道办事处
地  址:沈阳市皇姑区鸭绿江北街99号
联系方式:024-866171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北京东方宏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沈河区奉天街333号恒运商务大厦2606
联系方式:024-86386688、18940142048
邮箱地址:15794031798@163.com
开户行:招商银行北京分行建国路支行
账户名称:北京东方宏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11092769531090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陶韩
电  话:024-86386688、18940142048
 

相关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