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阳县关于中央财政支持“五好两宜”和美乡村试点试验实施方案编制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6年03月04日 16:21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千阳县关于中央财政支持“五好两宜”和美乡村试点试验实施方案编制服务项目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千阳县财政局(本级) | ||
| 行政区域 | 千阳县 | 公告时间 | 2026年03月04日 16:21 |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6年03月05日至2026年03月11日 每日上午:09:00 至 12:00 下午:14: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西安市碑林区南二环路79号广丰国际大厦2区8楼809 |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6年03月18日 14:00 |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西安市碑林区南二环路79号广丰国际大厦2区8楼809 | ||
| 预算金额 | ¥29.800000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邢郁苗、薛淼鑫、田许双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29-87400234 | ||
| 采购单位 | 千阳县财政局(本级)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千阳县东大街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5614104206 | ||
| 代理机构名称 | 陕西猷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西安市莲湖区五星街1号万德商务中心7楼10702室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29-87400234 | ||
| 附件: | |||
| 附件1 | 采购需求.docx | ||
项目概况
千阳县关于中央财政支持“五好两宜”和美乡村试点试验实施方案编制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西安市碑林区南二环路79号广丰国际大厦2区8楼809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6年03月18日 14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WGL-ZC-2026-0006
项目名称:千阳县关于中央财政支持“五好两宜”和美乡村试点试验实施方案编制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98,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千阳县关于中央财政支持“五好两宜”和美乡村试点试验实施方案编制服务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298,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298,000.00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
| 1-1 | 区域规划和设计服务 | 五好两宜项目实施方案编制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298,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3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千阳县关于中央财政支持“五好两宜”和美乡村试点试验实施方案编制服务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及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千阳县关于中央财政支持“五好两宜”和美乡村试点试验实施方案编制服务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2)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3)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6年03月05日 至 2026年03月11日 ,每天上午 09: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7:00:00 (北京时间)
途径:西安市碑林区南二环路79号广丰国际大厦2区8楼809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6年03月18日 14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西安市碑林区南二环路79号广丰国际大厦2区8楼809
五、开启
时间: 2026年03月18日 14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西安市碑林区南二环路79号广丰国际大厦2区8楼809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3.《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4.《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5.《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6.《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7.《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8.《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9.《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0〕123号);10.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二)供应商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供应商公章的身份证复印件1套(谢绝邮寄资料)。
(三)供应商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应按照《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的有关要求,登录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进行注册登记 ,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四)其他事项详见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千阳县财政局(本级)
地址:千阳县东大街
联系方式:1561410420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猷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莲湖区五星街1号万德商务中心7楼10702室
联系方式:029-8740023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邢郁苗、薛淼鑫、田许双
电话:029-87400234
陕西猷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03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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