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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食堂餐饮服务单位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6年03月13日 17:30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食堂餐饮服务单位
品目

采购单位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应急管理局
行政区域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告时间2026年03月13日 17:30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6年03月13日至2026年03月20日
每日上午:2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在辽宁政府采购网提交,电子加密备份文件提交至铁西区北一西路54号,铁西区政务服务中心A座五楼第二开标室。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6年03月25日 09: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线上获取
预算金额¥4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诗衡、张远明、崔岩
项目联系电话024-66392999
采购单位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应急管理局
采购单位地址沈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北二路10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24-25373397
代理机构名称辽宁全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沈阳市铁西区沈辽路宏发时代中心2201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24-66392999
附件:
附件1采购食堂餐饮服务单位(定).docx
公告信息
 
采购食堂餐饮服务单位竞争性磋商公告

撰写单位: 辽宁全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 2026-03-13

  
项目概况

采购食堂餐饮服务单位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03月25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6-210132-00042
项目名称:采购食堂餐饮服务单位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400000
最高限价(元):400000
采购需求:查看
合同履行期限:最长服务期限1年(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中要求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按照财库【2020】46号,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执行;(2)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参照《工业和信息化部 统计局 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3)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按照财库【2020】46号,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执行;(2)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参照《工业和信息化部 统计局 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3)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03月13日20时00分至2026年03月20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03月25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6年03月25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在辽宁政府采购网提交,电子加密备份文件提交至铁西区北一西路54号,铁西区政务服务中心A座五楼第二开标室。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因在全省推广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业务,供应商需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认真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文件制作指南,并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投标(响应)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对于使用电子签章的,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 CA 认证平台下载签章工具或向 CA 认证机构索要电子签章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签章。电子文件中存在图片较多或内存较大等情况,需使用特殊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调整的,应在系统中认真核对调整后的电子文件,确保文件真实有效,清晰可辨,避免影响评审活动。 2.有任何技术问题可拨打网站客服电话进行咨询:400-128-8588,CA 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身负责。 3.开标时,投标人自行携带笔记本电脑及解密设备,也可自行远程解密,采购代理机构不提供解密设备及解密环节的相关服务。 4.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时,应准确填写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邮箱,如因填写错误导致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无法及时联系投标人,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在竞争性磋商项目的二次报价环节,所有供应商应该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进行报价。若供应商未进行二次报价,或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报价,系统将自动认定该供应商为退出报价,同时,该供应商也将失去继续参与后续流程的资格。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应急管理局
地  址:沈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北二路10号
联系方式:024-2537339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全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铁西区沈辽路宏发时代中心2201室
联系方式:024-66392999
邮箱地址:lnqsxm123@163.com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重工北街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全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2105015036010000057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诗衡、张远明、崔岩
电  话:024-66392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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