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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利县城关初级中学安保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6年03月17日 16:14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安保服务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平利县城关初级中学
行政区域平利县公告时间2026年03月17日 16:14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6年03月18日至2026年03月24日
每日上午:08: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平利县财政局502室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6年03月30日 09: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平利县财政局401室
预算金额¥16.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平利县政府采购中心
项目联系电话0915-8412058
采购单位平利县城关初级中学
采购单位地址平利县城关镇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18991523982
代理机构名称平利县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机构地址平利县城关镇新正街173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915-8428502
附件:
附件1采购需求.pdf

项目概况

安保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平利县财政局401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6年03月30日 0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PLZFCGZX-2026-002

项目名称:安保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6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安保服务):

合同包预算金额:16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6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1-1 保安服务 平利县城关初级中学安保服务采购项目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160,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服务期满后,经考核合格且采购人年度预算能保障的前提下,可续签下一年合同,合同一年一签,最多续签2次。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安保服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承接服务商应为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的为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安保服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3.1  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磋商;
     3.2  法定代表人参加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扫描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原件加盖公章;
     3.3  提供2024年或2025年审计报告(至少应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或投标截止日前近六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至少应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
     3.4  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近六个月中任何一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5  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近六个月中任何一个月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文 件;
     3.6  供应商须提供公安机关颁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陕西省外供应商还须出具承诺书(承诺书形式不限),承诺自承接本项目之日起30日内向采购人所在所在地设区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备案;
     3.7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6年03月18日 2026年03月24日 ,每天上午 08:00:00 12:00:00 ,下午 12:00:00 18:00:00 (北京时间)

途径:平利县财政局401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6年03月30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平利县财政局502室

五、开启

时间: 2026年03月30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平利县财政局502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1.1《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1.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1.3《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 号)、《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21〕20 号)。

1.4《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 财政部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整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2023年第1号)。

1.5《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 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的通知》(陕财办采〔2018〕23 号)。

1.6《关于扩大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实施范围的通知》(财库〔2022〕35号)、《财政部办公厅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项目实施指南>的通知》( 财办库〔2023〕52号)。

若享受以上政策优惠的企业,提供相应声明函或品目清单范围内产品的有效认证证书或相关证明。

2.确认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03月18日2026年03月24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 ,下午14:00:00至18:00:00,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附上述资料加盖单位红色公章装订成册复印件一套)在平利县财政局401室领取磋商文件或将上述资料扫描件发送至827109000@qq.com领取电子文件(邮件中需填写联系人及电话)。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平利县城关初级中学

地址:平利县城关镇

联系方式:1899152398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平利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平利县城关镇新正街173号

联系方式:0915-842850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平利县政府采购中心

电话:0915-8412058

平利县政府采购中心

2026年03月17日


相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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