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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陕县城区停车场建设项目(五郎关停车楼)监理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6年03月19日 11:39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宁陕县城区停车场建设项目(五郎关停车楼)监理服务
品目

采购单位宁陕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行政区域宁陕县公告时间2026年03月19日 11:39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6年03月20日至2026年03月26日
每日上午:08:30 至 12:00  下午:14:0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瀛湖路151号馨康佳苑二单元1603室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6年04月01日 10: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瀛湖路151号馨康佳苑二单元1603室
预算金额¥28.5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冯家欢
项目联系电话19891559877
采购单位宁陕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采购单位地址宁陕县豪迈客运中心4楼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18165053858
代理机构名称陕西德丰盛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瀛湖路151号馨康佳苑二单元1603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9891559877
附件:
附件1采购清单 (2).pdf

项目概况

宁陕县城区停车场建设项目(五郎关停车楼)监理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瀛湖路151号馨康佳苑二单元1603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6年04月01日 10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XDFSH-2026014

项目名称:宁陕县城区停车场建设项目(五郎关停车楼)监理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85,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宁陕县城区停车场建设项目(五郎关停车楼)监理服务):

合同包预算金额:285,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285,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1-1 工程监理服务 285000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285,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从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及结算审定完结为止。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宁陕县城区停车场建设项目(五郎关停车楼)监理服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3)《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5)《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6)《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7)《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8)《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9)《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10)《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13)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宁陕县城区停车场建设项目(五郎关停车楼)监理服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等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参加投标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参加投标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监理能力;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相应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且在本单位注册无在建项目;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6个月已缴纳的至少1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6个月已缴存的至少1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4年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
 (7)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
 (8)供应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9)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该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6年03月20日 2026年03月26日 ,每天上午 08:30:00 12:00:00 ,下午 14:00:00 17:30:00 (北京时间)

途径: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瀛湖路151号馨康佳苑二单元1603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6年04月01日 10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瀛湖路151号馨康佳苑二单元1603室

五、开启

时间: 2026年04月01日 10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瀛湖路151号馨康佳苑二单元1603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获取文件须知:投标人须在文件获取时间内携带法人授权书及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红色公章)在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瀛湖路151号馨康佳苑二单元1603室进行报名。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宁陕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宁陕县豪迈客运中心4楼

联系方式:1816505385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德丰盛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瀛湖路151号馨康佳苑二单元1603室

联系方式:1989155987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冯家欢

电话:19891559877

陕西德丰盛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03月19日


相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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