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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阿尔金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2号站光伏电站扩容改造(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6年04月01日 18:33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新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阿尔金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2号站光伏电站扩容改造(二次)
品目

采购单位新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阿尔金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行政区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告时间2026年04月01日 18:33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6年04月01日至2026年04月09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4:00  下午:14: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6年04月13日 10: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https://www.zcygov.cn/
预算金额¥25.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嘉莹
项目联系电话0996-6753997、17302226154
采购单位新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阿尔金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采购单位地址库尔勒市塔指西路4号综合楼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996-2505456
代理机构名称新疆巴州西江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库尔勒市萨依巴格辖区人民东路豪景商务大厦1405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996-6753997、17302226154

    项目概况                                                    

    新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阿尔金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2号站光伏电站扩容改造(二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04月13日 10: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BZXJ2026-024 

    项目名称:新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阿尔金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2号站光伏电站扩容改造(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250000  

    最高限价(元):234498.39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新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阿尔金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2号站光伏电站扩容改造(二次)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250000 

   单位: 

   简要规格描述:供电设施升级改造,其中:购置高效单晶硅光伏组件 (450W)、光伏并网逆变器 (10kW)、离网逆变器光伏控制器 (60A MPPT、深循环蓄电池 (200Ah/12V)、光伏支架系统 (热镀锌)、光伏专用直流电缆 (4mm²)、交流电力电缆 (YJV 3*16+1*10)、配电箱及保护装置、防雷接地系统(含设备材料运输费、安装费、高原施工人工降效增加费、高原机械降效增加费、高原特殊施工措施费、电缆敷设及接线、系统调试及试运行、工程管理费、高原施工人员补贴及不可预见费等)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2026年9月30日前完工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小微企业;
(1)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 号文);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JY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文);
(3)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26]141 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1)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疆外企业若中标,须提供有效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进疆建筑企业信息报送册》);
(2)项目负责人需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04月01日2026年04月09日,每天上午00:00至14:00,下午14: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 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04月13日 10:3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6年04月13日 10:30 (北京时间)

    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安信CA服务热线0991-7810912;翔晟CA服务热线025-66085508;新疆CA服务热线4000921999。

    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

    4、其他事项:1.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项目,投标人需要使用CA加密设备,凡参加本项目供应商可通过新疆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官网(https://www.xjca.com.cn/)或下载“新疆政务通”APP自行进行申领。如原有兵团或公共资源使用的CA,可与新疆CA联系,申请增加电子证书即可,无需重复申领。新疆CA服务热线95763。
2.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实行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并按照本招标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政府采购云平台”将予以拒收。电子投标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政采云《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https://service.zcygov.cn/#/knowledges/CW1EtGwBFdiHxlNd6I3m/6IMVAG0BFdiHxlNdQ8Na);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参与在线投标时如遇平台技术问题详询95763。
3.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章。使用“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需要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95763进行咨询。
5.供应商在开标时须使用制作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所使用的CA锁及电脑,电脑须提前配置好浏览器(建议使用360浏览器或谷歌浏览器),以便开标时解锁。
6.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政府采购云平台”拒收。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6%-1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阿尔金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地 址:库尔勒市塔指西路4号综合楼

联系方式:0996-250545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巴州西江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地 址:库尔勒市萨依巴格辖区人民东路豪景商务大厦1405室

联系方式:0996-6753997、1730222615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嘉莹

电 话:0996-6753997、17302226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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