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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铁高速改扩建工程竣工验收质量鉴定复测检测费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6年04月03日 16:30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沈铁高速改扩建工程竣工验收质量鉴定复测检测费
品目

采购单位辽宁省交通运输事务服务中心
行政区域辽宁省公告时间2026年04月03日 16:30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6年04月03日至2026年04月14日
每日上午:23:59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电子文件上传辽宁政府采购网、备份文件递交到辽宁弘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大东区天后宫路236号秋实大厦2楼)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6年04月16日 10: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线上获取
预算金额¥80.7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高虹、于佳慧、王艾琪、高哲、刘慧、李傲
项目联系电话024-24134134
采购单位辽宁省交通运输事务服务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十三纬路18甲2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24-81670369
代理机构名称辽宁弘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大东区天后宫路236号秋实大厦2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24-24134134
附件:
附件1JH26-210000-07730 沈铁高速改扩建工程竣工验收质量鉴定复测检测费 20260403(终).doc
公告信息
 
沈铁高速改扩建工程竣工验收质量鉴定复测检测费竞争性磋商公告

撰写单位: 辽宁弘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 2026-04-03

  
项目概况

沈铁高速改扩建工程竣工验收质量鉴定复测检测费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04月16日 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6-210000-07730
项目名称:沈铁高速改扩建工程竣工验收质量鉴定复测检测费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807000
最高限价(%):100
采购需求:查看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试验检测服务验收合格完毕为止。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脱贫攻坚、节能、环境标志产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件及《省财政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辽财采〔2021〕153号)文件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进行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或其下属的检测机构)具有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检测甲级证书,并具有省级以上(含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CMA计量认证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04月03日23时59分至2026年04月14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04月16日 10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6年04月16日 10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文件上传辽宁政府采购网、备份文件递交到辽宁弘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大东区天后宫路236号秋实大厦2楼)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响应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及现场备份文件递交同时执行并保持一致,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响应文件或者未现场递交备份文件的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 2、关于电子标评审的相关要求详见辽财采函〔2021〕363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电子文件报送截止时间同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解密为30分钟、二次报价为30分钟。如供应商未按照规定的时限响应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3、请供应商自行准备笔记本电脑并下载好对应的CA认证证书带至开标现场进行电子解密或远程解密。同时供应商须自行准备好备份投标(响应)文件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至代理机构处,如未递交备份文件而遇到系统突发故障时,供应商因无备份文件导致评审无法继续的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而没有进行网上递交的响应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辽宁省交通运输事务服务中心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十三纬路18甲2号
联系方式:024-8167036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弘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大东区天后宫路236号秋实大厦2楼
联系方式:024-24134134
邮箱地址:LNHS123@yeah.net
开户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大东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弘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955088022588130016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高虹、于佳慧、王艾琪、高哲、刘慧、李傲
电  话:024-24134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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