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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璧县大气污染防治管控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6年04月14日 21:00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灵璧县大气污染防治管控项目
品目

服务/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服务

采购单位宿州市灵璧县生态环境分局
行政区域安徽省公告时间2026年04月14日 21:00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6年04月13日至2026年04月24日
每日上午: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6年04月24日 09: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灵璧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灵璧开标三厅
预算金额¥13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亚洲
项目联系电话13505571909
采购单位宿州市灵璧县生态环境分局
采购单位地址安徽省宿州市灵璧县汴河路 341 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13505571909
代理机构名称安徽元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宿州市元一新天地B1栋15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8133295068

灵璧县大气污染防治管控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灵璧县大气污染防治管控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宿州市)http://ggzyjy.ahsz.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04月24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EP-LBCG2026019

项目名称:灵璧县大气污染防治管控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30万元/年

最高限价:130万元/年

采购需求:激光雷达及配套分析服务;道路积尘监测、油烟监测、VOCs走航监测等监测内容。 配备巡查车辆,同步开展无人机(含喊话功能)日常巡查、火点监测及车载空气质量监测系统走航监测工作,旨在构建 “固定监测+移动巡查+数据分析”三位一体的立体化大气污染防治管控体系,全面提升我县大气污染精准防控与科学治理能力。

合同履行期限:2年。合同一年一签,服务期满后,成交供应商经采购人考核合格,经双方同意,可以续签下一年度合同,累计签订最长不超过两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符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 款之规定,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具体原因如下: 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如对此项内容有疑问,可通过采购文件约定方式进行质疑。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4月13日2026年04月20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上获取。

方式:(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范围内均可在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版交易系统会员端登录地址(网址:http://60.171.247.212:8111/TPBidder/memberLogin)交易平台登录处进行用户登记,登记为供应商后使用CA锁登录进入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进入系统—》招标公告列表—》筛选项目类型为“采购”—》选中相应项目公告—》点击“文件下载”下载获取招标文件,也可以通过输入标段包编号,在关键字中搜索,找到需要投标的标段。(详细操作流程:详见本公告附件《投标单位操作手册7.1.40.5版本》),并请随时关注网站答疑澄清。(用户登记操作及审核联系电话:0557-3030327)

2)请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范围内下载获取招标文件,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无法下载招标文件。

3)潜在投标人 应合理安排时间,尽量避开开标前等可能存在的高峰期。

售价:每套人民币0元整,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0424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网上提交。

五、开启

时间:2026年0424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不见面开标大厅(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灵璧县分中心开标三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采购项目电子响应文件的解密采用远程方式进行,供应商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在不见面开标大厅对其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请提前登陆不见面开标大厅,按《不见面开标大厅-供应商操作手册》提供的方法操作。解密时间不超过开始解密时间30分钟,若超过30分钟视为解密失败,按无效处理。

2、本采购项目的询标、澄清等程序均采用远程方式进行,请各供应商在评审结束前不要离开电脑,按《供应商操作手册》提供的方法操作,询标响应时间不超过询标发起后15分钟,若超过15分钟,视为放弃解释权力,评委按不利于供应商解释处理。

3、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解密失败的,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因供应商没有及时登录系统、未完成远程网上解密、询标、澄清等环节导致无法接受评审委员会评审等情形的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宿州市灵璧县生态环境分局   

 址:安徽省宿州市灵璧县汴河路 341 号  

联系人: 刘总工

联系方式: 0557-608100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安徽元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宿州市元一新天地B1栋15楼

联系人:孟工

联系方式: 1813329506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孟工、刘总工

    话:18133295068、0557-6081006

4. 在线质疑

投标人如果针对此招标(采购)文件存在质疑,可登录电子交易系统http://60.171.247.212:8111/TPBidder/memberLogin点击网上“质疑菜单”发起在线质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会在法定期限内做出答复。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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