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原县大程镇人民政府大程镇关中环线人行道提升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6年04月17日 07:03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大程镇关中环线人行道提升改造项目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三原县大程镇人民政府 | ||
| 行政区域 | 三原县 | 公告时间 | 2026年04月17日 07:03 |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6年04月17日至2026年04月24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交易执行-选择项目所属区划-应标-项目投标-已获取-投标(响应)管理)上传投标(响应)文件 |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6年04月28日 14:30 |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交易执行-选择项目所属区划-应标-项目投标-未获取页面)选择本项目报名参与并获取采购文件 | ||
| 预算金额 | ¥273.169564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武鲍华 | ||
| 项目联系电话 | 13032959385 | ||
| 采购单位 | 三原县大程镇人民政府 | ||
| 采购单位地址 | 陕西省咸阳市三原县大程镇东刘村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29-32462123 | ||
| 代理机构名称 | 纳百川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陕西省西安市曲江新区南三环辅路以南曲江文创中心7幢1单元1701号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3032959385 | ||
项目概况
大程镇关中环线人行道提升改造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6年04月28日 14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BC-2026-ZFCS-G-34
项目名称:大程镇关中环线人行道提升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731,695.64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0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大程镇关中环线人行道提升改造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大程镇关中环线人行道提升改造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须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等证明资料,自然人须提供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及身份;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及被授权代表的身份证)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磋商文件中凡是需要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之处,非法人单位的负责人均参照执行。
(3)提供2024年或202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成立时间至开标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其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政府采购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
(4)供应商需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12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或完税证明,凭据应有税务机关或代收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 (1)提供供应商自投标截止日期前6个月以来已缴存的任意时段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2)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3)新成立未发生缴纳社保资金事项的供应商,应提供缴纳社保资金的书面承诺;
(6)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书
(7)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8)供应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9)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
(10)供应商及项目经理基本信息须在“陕西省建设网”可查询
(11)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及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6年04月17日 至 2026年04月24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交易执行-选择项目所属区划-应标-项目投标-未获取页面)选择本项目报名参与并获取采购文件
方式:投标人有意参加本项目的,应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shaanxi.gov.cn)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6年04月28日 14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交易执行-选择项目所属区划-应标-项目投标-已获取-投标(响应)管理)上传投标(响应)文件
五、开启
时间: 2026年04月28日 14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交易执行-选择项目所属区划-开标-供应商开标大厅)参与线上开标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采购过程中需要使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以下简称“政府采购平台”),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shaanxi.gov.cn)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进行系统操作。
(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供应商操作手册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政府采购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政府采购平台供应商库。
(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在政府采购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
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四)开标/开启前30分钟内,供应商需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供应商开标大厅”-进入开标选择对应项目包组操作签到。
(五)政府采购平台技术支持:
在线客服: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
技术服务电话:029-96702
CA及签章服务: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进行查询
(六)本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3)《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4)《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5)《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6)《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7)《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8)《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 号);(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12《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0〕123号);(13)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七)注意事项:根据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如所投本项目的供应商未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应按要求及时办理注册登记,并接受财政部门监督管理。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三原县大程镇人民政府
地址:陕西省咸阳市三原县大程镇东刘村
联系方式:029-3246212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纳百川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曲江新区南三环辅路以南曲江文创中心7幢1单元1701号
联系方式:1303295938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武鲍华
电话:13032959385
纳百川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6年0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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