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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州市经开区西海片区垃圾堆放点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评估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6年04月20日 15:30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锦州市经开区西海片区垃圾堆放点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评估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锦州市生态环境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行政区域滨海新区公告时间2026年04月20日 15:30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6年04月20日至2026年04月28日
每日上午:17: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号)。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6年05月06日 09: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
预算金额¥119.65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韩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0416-3788088
采购单位锦州市生态环境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采购单位地址锦州市滨海新区昆仑山路2号政务服务中心7楼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15641666784
代理机构名称辽宁万众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辽宁省锦州市太和区锦娘路永和国际26-13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416-3788088
附件:
附件1附件7(服务类竞争性磋商文件)4.20..doc
公告信息
 
锦州市经开区西海片区垃圾堆放点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评估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撰写单位: 辽宁万众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发布时间: 2026-04-20

  
项目概况

锦州市经开区西海片区垃圾堆放点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评估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05月06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6-210799-00018
项目名称:锦州市经开区西海片区垃圾堆放点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评估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196500
最高限价(元):1196500
采购需求:查看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0月30日前(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物业公司、《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即供应商应为中型小型微型企业);(2)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3)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04月20日17时00分至2026年04月28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05月06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6年05月06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号)。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发布媒介:辽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锦州市) 1.本项目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凡具备上述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采购文件领取时间内登录辽宁政府采购网下载采购文件,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受理供应商线下获取采购文件相关事宜。 2.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电子备份文件,并承诺电子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以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电子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关于电子备份文件的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4.供应商应自行准备电子设备(便携式电脑)并调试完成,避免影响开评标活动。若因供应商自用电子设备(便携式电脑)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具体详见辽财采函{2021}363号文件相关通知。 5.开标时,供应商授权委托人根据自身条件可持CA锁及电脑至开标现场进行解密,也可以由供应商自家工作人员远程进行解密。解密时限为30分钟。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锦州市生态环境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地  址:锦州市滨海新区昆仑山路2号政务服务中心7楼
联系方式: 1564166678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万众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辽宁省锦州市太和区锦娘路永和国际26-13号
联系方式:0416-3788088
邮箱地址:lnwz0329@163.com
开户行:工商银行锦州市府西路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万众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账号:070880390900008642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韩女士
电  话:0416-37880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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