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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红会医院院内维修工程项目(南院区)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6年04月20日 17:23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院内维修工程项目(南院区)
品目

采购单位西安市红会医院
行政区域西安市公告时间2026年04月20日 17:23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6年04月20日至2026年04月27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交易执行-选择项目所属区划-应标-项目投标-已获取-投标(响应)管理)上传投标(响应)文件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6年05月09日 09: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交易执行-选择项目所属区划-应标-项目投标-未获取页面)选择本项目报名参与并获取采购文件
预算金额¥85.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范工
项目联系电话18189117303
采购单位西安市红会医院
采购单位地址西安市未央区建元二路北段666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2986520792
代理机构名称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曲江新区雁翔路3269号旺座曲江E座29层2901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8189117303
附件:
附件1采购需求.docx

项目概况

院内维修工程项目(南院区)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6年05月09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RC-ZBDL-2026-00435

项目名称:院内维修工程项目(南院区)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850,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或一年内完成项目预算金额合同自动终止,按需采购。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院内维修工程项目(南院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小微企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应提供相应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院内维修工程项目(南院区))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提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企业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原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2)提供具有财务审计资质单位出具的2024年或2025年度审计报告或提供供应商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及开标日期前90日内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以上形式的证明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

(3)出具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4)1.供应商近六个月内(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纳税证明材料:根据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凭证或纳税的银行转账汇款单、对账单等判定,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纳税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2.供应商近六个月内(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缴纳社会保障金证明材料:根据银行转账汇款单或社保(税务)部门出具的缴纳社会保障金的凭证判定,证明材料应当显示险种和缴纳所属时期;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金的供应商,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代缴社保证明材料不予认可。

(5)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

(6)供应商满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书面声明。

(7)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

(8)与供应商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未参加同一包采购活动。 供应商为生产型企业的,与供应商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其他生产型企业,未参加同一包采购活动。 供应商为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与供应商以及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其他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未参加同一包采购活动。(承诺函)

(9)本项目不接受由西安市红会医院职工及其亲属投资举办的企业参加投标(提供承诺函)。

(10)供应商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及装饰装修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明材料)。

(11)1.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的B证书; 2.本单位注册且无在建项目(提供承诺书)。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6年04月20日 2026年04月27日 ,每天上午 00:00:00 12:00:00 ,下午 12:00:00 23:59:59 (北京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交易执行-选择项目所属区划-应标-项目投标-未获取页面)选择本项目报名参与并获取采购文件

方式:投标人有意参加本项目的,应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shaanxi.gov.cn)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6年05月09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交易执行-选择项目所属区划-应标-项目投标-已获取-投标(响应)管理)上传投标(响应)文件

五、开启

时间: 2026年05月09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交易执行-选择项目所属区划-开标-供应商开标大厅)参与线上开标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采购过程中需要使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以下简称“政府采购平台”),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shaanxi.gov.cn)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进行系统操作。

(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供应商操作手册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政府采购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政府采购平台供应商库。

(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在政府采购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

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四)开标/开启前30分钟内,供应商需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供应商开标大厅”-进入开标选择对应项目包组操作签到。

(五)政府采购平台技术支持:

在线客服: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

技术服务电话:029-96702

CA及签章服务: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进行查询

本项目采购活动执行下列政府采购政策: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2)《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3)《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4)《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5)《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6)《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7)《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8)《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的通知》(陕财办采〔2018〕23 号);

(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

(11)《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12)《关于扩大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实施范围的通知》(财库〔2022〕35号);

(13)《陕西省财政厅 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关于深入推进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通知》(陕财办20235号);

(1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

(15)其他需执行的政府采购政策。

备注:1、更正: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无

         2、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资格增加:供应商需提供“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企业信息首页截图。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西安市红会医院

地址:西安市未央区建元二路北段666号

联系方式:0298652079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曲江新区雁翔路3269号旺座曲江E座29层2901号

联系方式:1818911730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范工

电话:18189117303

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0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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