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额敏县2026年中央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建设项目(南园及玉镇幼儿园)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6年04月21日 15:54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额敏县2026年中央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建设项目(南园及玉镇幼儿园)二次
品目

采购单位额敏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行政区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告时间2026年04月21日 15:54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6年04月20日至2026年04月27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4:00  下午:14: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6年04月30日 11: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额敏县宏源大厦F座3楼开标室
预算金额¥87.048384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邹娅
项目联系电话17599112000
采购单位额敏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采购单位地址额敏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18999751927
代理机构名称新疆诚睿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新疆塔城地区额敏县宏源大厦F座3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7599112000

    项目概况                                                    

    额敏县2026年中央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建设项目(南园及玉镇幼儿园)二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04月30日 11: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CR(标)2026-009-2 

    项目名称:额敏县2026年中央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建设项目(南园及玉镇幼儿园)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870483.84  

    最高限价(元):870483.84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额敏县2026年中央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建设项目(南园及玉镇幼儿园)二次 

   数量:1     

   预算金额(元):870483.84 

   单位: 

   简要规格描述:教学楼内外墙墙面维修,室内卫生间、厨房楼地面改造、给排水改造,室内暖气管网及散热器维修,室外排水管网改造、室外地面硬化、屋面防水改造等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计划开工日期:2026年05月03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6年09月30日
151日历天(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需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供应商须具备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拟派本项目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能力;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04月20日2026年04月27日,每天上午00:00至14:00,下午14: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 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04月30日 11:0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6年04月30日 11:00 (北京时间)

    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安信CA服务热线0991-7810912;翔晟CA服务热线025-66085508;新疆CA服务热线4000921999。

    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

    4、其他事项:1、本次采购采用电子交易方式,电子交易平台为“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电子交易活动前,应注册成为政府采购云平台供应商。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前还需申领CA证书并绑定帐号,CA申领地址查看网址
https://www.xjca.com.cn/article/content/201802/582/1.html,CA服务电话:
0991-281-9290。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供应商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应安装“电子招投标供应商客户端”软件,并按照本竞争性磋商文件和电子招投标供应商客户端的要求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将被电子招投标供应商客户端拒收。“电子招投标供应商客户端”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新疆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全流程电子招投标项目管理系统--电子招投标供应商客户端”版块获取。
3、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招投标供应商客户端”生成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电子交易平台,同时自行承担与投标有关的一切费用。
4、服务与支持。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CA在政采云平台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对不见面开标系统的技术操作咨询,可通过https://edu.zcygov.cn/luban/xinjiang-e-biding自助查询,也可在政采云帮助中心常见问题解答和操作流程讲解视频中自助查询,网址为:
https://service.zcygov.cn/#/help,“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投标人”版面获取操作指南,同时对自助查询无法解决的问题可通过钉钉群及政采云在线客服获取服务支持。政采云热线人工号码:95763(工作时间:工作日08:00~20:00)。
5、电子保函(1)保函形式:根据国家现行采购政策,投标保证金可以使用金融系统电子保函。电子保函按照“一包段一保函”的原则,办理电子保函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前完成。投标人需自行评估异地、跨行、公休日等因素造成的保函办理延迟风险,并承担相应责任;开标前,投保人必须下载加密保单作为保证金缴纳凭证放入投标文件中;(2)电子保函操作流程:登录政采云平台→点击右上角[金融服务]进入详情页→点击页面上方[保险/保函],根据实际情况申请办理即可。
6、投标人在开标前须提前配置好电脑浏览器,开标时请使用制作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CA锁进行解密及报价确认。本项目投标文件解密时间定为30分钟,如因自身原因导致无法正常解密,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8、请投标人随时关注本项目的澄清、答疑、变更事项。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额敏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地 址:额敏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联系方式:1899975192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诚睿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塔城地区额敏县宏源大厦F座3楼

联系方式:1759911200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邹娅

电 话:1759911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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