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宁河区教育综合服务中心 宁河区淮淀新市镇学校、幼儿园(05-09地块幼儿园)信息化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HQZB-2026-04-03)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6年04月21日 18:51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宁河区淮淀新市镇学校、幼儿园(05-09地块幼儿园)信息化建设项目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天津市宁河区教育综合服务中心 | ||
| 行政区域 | 宁河县 | 公告时间 | 2026年04月21日 18:51 |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6年04月22日至2026年04月28日 每日上午:09:00 至 12:00 下午:13:30 至 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天津市河西区滨湖大厦15楼 |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6年05月06日 09:30 |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天津市河西区滨湖大厦15楼 | ||
| 预算金额 | ¥124.000000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李亦南、王晓博、吴东升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22-23448870 | ||
| 采购单位 | 天津市宁河区教育综合服务中心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天津市宁河区芦台街道震新路45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王老师 022-69110182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天津慧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天津市河西区滨湖大厦15楼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22-23448870 | ||
| 天津市宁河区教育综合服务中心 宁河区淮淀新市镇学校、幼儿园(05-09地块幼儿园)信息化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HQZB-2026-04-03)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6年04月21日 发布来源:天津市宁河区教育综合服务中心 项目概况 宁河区淮淀新市镇学校、幼儿园(05-09地块幼儿园)信息化建设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天津市河西区滨湖大厦15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05月0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QZB-2026-04-03 项目名称:宁河区淮淀新市镇学校、幼儿园(05-09地块幼儿园)信息化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24.0万元 最高限价:124.0万元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45日内完工,并交付使用(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对于小型、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等优惠政策的价格扣除,审核供应商填写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表》(格式后附),如未填写或填写错误将不给于价格扣除。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价格给予20%的扣除,同时小微企业响应文件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划分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网站中“小微企业名录”查询截图,不满足上述要求的将不给予价格扣除。2、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对其价格给予20%的扣除(供应商所投全部货物生产厂家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则给予20%的扣除,否则不予扣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未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将不给予价格扣除。3、执行《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对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20%价格扣除政策,同时监狱企业技术标中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未提供的将不给予价格扣除。4、根据《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和使用信用记录及做好有关信用主体标识码登记工作的通知》(津财采(2016)27号)文件的规定,采购人、代理机构在项目评审过程中对供应商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1)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包括“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2)查询的截止时点为开标时间或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供应商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4年度或2025年度财务报告或磋商截止日前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供应商须提供2025年10月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等)的相关证明材料;纳税零申报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任意一种方式提供相应证明文件:1)税务大厅零申报报表且加盖受理章;2)网络申报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4)供应商须提供磋商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6)供应商若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若法人授权委托人参加开标会,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由被授权人携带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参加开标会议。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04月22日到 2026年04月28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河西区滨湖大厦15楼 方式:现场报名登记,领取招标文件(为保证开票的准确性,建议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时,提供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售价:3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05月0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河西区滨湖大厦15楼 五、开启 时间:2026年05月0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河西区滨湖大厦15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对小微企业产品给予20.0%的价格扣除;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宁河区教育综合服务中心 地址:天津市宁河区芦台街道震新路45号 联系方式:王老师 022-6911018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慧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滨湖大厦15楼 联系方式:022-2344887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亦南、王晓博、吴东升 电 话:022-23448870 其他附件文件下载 天津慧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6年04月2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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