岐山县2025年市级财政资金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6年04月23日 11:19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岐山县2025年市级财政资金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项目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岐山县水利局 | ||
| 行政区域 | 岐山县 | 公告时间 | 2026年04月23日 11:19 |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6年04月24日至2026年04月30日 每日上午:09:00 至 12:00 下午:14: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宝鸡市陈仓区南环路宝鸡物流电商大厦402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6年05月11日 14:30 |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陕西省宝鸡市陈仓区陈仓中路17号永安大厦A座9楼901 | ||
| 预算金额 | ¥56.000000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招标部经办 | ||
| 项目联系电话 | 19991729369 | ||
| 采购单位 | 岐山县水利局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岐山县城北大街18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917-8211635 | ||
| 代理机构名称 | 陕西铭典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陕西省宝鸡市陈仓区陈仓中路17号永安大厦A座9楼901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9991729369 | ||
项目概况
岐山县2025年市级财政资金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陕西省宝鸡市陈仓区陈仓中路17号永安大厦A座9楼901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6年05月11日 14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XMD-2026-ZB-05
项目名称:岐山县2025年市级财政资金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6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岐山县2025年市级财政资金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56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531,712.36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
| 1-1 | 供水管道工程和下水道铺设 | 更换水泵及加压泵11台 水源地清理及保护2处 加固维修水池及水塔2座 更换启动柜及变频柜3台等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56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文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岐山县2025年市级财政资金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凡国家法律法规、制度政策明确规定的需要贯彻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如优先购买节能环保产品、扶持小微企业、监狱企业、福利企业等政策,本采购项目均严格执行并落实; (2)本合同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同小型、微型企业)。本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岐山县2025年市级财政资金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2)行业特定资格:供应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在本单位注册并缴纳养老保险(提供近三个月养老保险缴纳证明)且无在建工程(提供无在建项目承诺书);(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磋商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被授权人在本企业近三个月养老保险缴纳证明;(4)财务状况报告:供应商须提供2024年度或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报告须真实有效并符合《关于加强审计报告查验工作的通知》(财会[2023]15号)文件的要求,报告须赋二维码;或开标截止日期前六个月内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提供资信证明的须附开户许可证或开户备案证明);(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磋商截止日近六个月内已缴纳的至少三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6)税收缴纳证明:提供磋商截止日近六个月内已缴纳的至少三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7)履行合同能力证明: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8)企业及项目管理人员:供应商及人员信息必须在“陕西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平台”中登记,供应商的企业负责人、拟派项目经理及专职安全员须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含中级)以上技术职称;供应商在本工程投入的所有人员(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及其他管理人员)须提供近三个月养老保险缴纳证明;(9)书面声明:供应商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10)控股管理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相关承诺;(11)磋商保证金或磋商担保函:供应商提供磋商保证金缴纳凭证或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复印件;(12)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13)非联合体承诺书: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供应商须提供声明或承诺。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6年04月24日 至 2026年04月30日 ,每天上午 09: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7:00:00 (北京时间)
途径:陕西省宝鸡市陈仓区陈仓中路17号永安大厦A座9楼901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6年05月11日 14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宝鸡市陈仓区南环路宝鸡物流电商大厦402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五、开启
时间: 2026年05月11日 14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宝鸡市陈仓区南环路宝鸡物流电商大厦402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购人为岐山县城乡供水安全中心,因该单位暂无政府采购账户,本公告以岐山县水利局账户代发,最终政府采购合同与岐山县城乡供水安全中心签订。
2.发布公告的媒介: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
3.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4.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04月24日09时00分到2026年04月30日17时00分(节假日除外)持单位介绍信(加盖单位红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红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被授权人养老保险(加盖单位红章)、经办人身份证原件;领取磋商文件(磋商文件领取地址:陕西铭典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陕西省宝鸡市陈仓区陈仓中路17号永安大厦A座9楼901))
5.质疑与投诉联系方式:
采购人监管部门
名称:岐山县水利局
地址:岐山县北大街18号
联系方式:0917-8212255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岐山县水利局
地址:岐山县城北大街18号
联系方式:0917-821163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铭典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宝鸡市陈仓区陈仓中路17号永安大厦A座9楼901
联系方式:1999172936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招标部经办
电话:19991729369
陕西铭典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04月23日
相关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