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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数字化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6年04月23日 17:21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凤翔区财政局档案数字化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宝鸡市凤翔区财政局
行政区域凤翔县公告时间2026年04月23日 17:21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6年04月24日至2026年04月30日
每日上午:08:00 至 12:00  下午:14:0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宝鸡市凤翔区政府采购中心(宝鸡市凤翔区东大街78号)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6年05月08日 09: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宝鸡市凤翔区政府采购中心(宝鸡市凤翔区东大街78号)
预算金额¥29.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工、朱工
项目联系电话0917-7217888
采购单位宝鸡市凤翔区财政局
采购单位地址陕西省宝鸡市凤翔区西区财政局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917-7212545
代理机构名称宝鸡市凤翔区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机构地址宝鸡市凤翔区政府采购中心(宝鸡市凤翔区东大街78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917-7217888

项目概况

凤翔区财政局档案数字化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宝鸡市凤翔区政府采购中心(宝鸡市凤翔区东大街78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6年05月08日 0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XQCGZX-2026—05号

项目名称:凤翔区财政局档案数字化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9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凤翔区财政局档案数字化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29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29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1-1 档案管理服务 档案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290,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按合同要求执行。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凤翔区财政局档案数字化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2)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4)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5)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6)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7)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8)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9)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  (陕财办采〔2018〕23号);(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陕财办采〔2022〕5号);(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函〔2022〕10号)(13)《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14)《关于政府采购优先购买福利性企业产品和服务的意见》(陕民发〔2015〕1号);(15)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16)《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17)《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18)《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19)《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2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相关政策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3号);(2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4号);(22)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凤翔区财政局档案数字化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出具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其他证件;
(2)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磋商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须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被授权人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3)供应商需具有档案数字化涉密资质(省级及以上国家保密局颁发的《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乙级及以上资质,资质类别为“涉密档案数字化加工”类)。
(4)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4年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5)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5年9月至今不少于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 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5年9月至今不少于一个月的社会保险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
(8)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9)供应商出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纪录的书面声明;
(10)中国裁判文书网行贿犯罪查询结果截图(企业及法定代表人);
(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此次招标活动(提供书面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供应商公章);
(12)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6年04月24日 2026年04月30日 ,每天上午 08:00:00 12:00:00 ,下午 14:00:00 17:30:00 (北京时间)

途径:宝鸡市凤翔区政府采购中心(宝鸡市凤翔区东大街78号)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6年05月08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宝鸡市凤翔区政府采购中心(宝鸡市凤翔区东大街78号)

五、开启

时间: 2026年05月08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宝鸡市凤翔区政府采购中心(宝鸡市凤翔区东大街78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获取磋商文件请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前来只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谢绝邮寄。

2.本次采购公告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发布;

3.提示: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宝鸡市凤翔区财政局

地址:陕西省宝鸡市凤翔区西区财政局

联系方式:0917-721254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宝鸡市凤翔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宝鸡市凤翔区政府采购中心(宝鸡市凤翔区东大街78号)

联系方式:0917-72178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工、朱工

电话:0917-7217888

宝鸡市凤翔区政府采购中心

2026年0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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