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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上海市静安区人防工程维修养护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6年04月23日 20:11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2026年上海市静安区人防工程维修养护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上海市静安区国防动员事务管理中心(上海市静安区人民防空工程管理所)
行政区域上海市公告时间2026年04月23日 20:11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6年04月22日至2026年04月29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00-12:00:00  下午:12:00 至 00-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本次项目采用网上投标方式,投标人应根据有关规定和方法,在上海市政府采购云平台的门户网站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电子招投标系统提交。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6年05月06日 10: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上海政府采购网www.zfcg.sh.gov.cn(详见公告附件--竞争性磋商文件)
预算金额¥269.8744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邹老师
项目联系电话62551670
采购单位上海市静安区国防动员事务管理中心(上海市静安区人民防空工程管理所)
采购单位地址大统路480号辅楼8楼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21-33094642
代理机构名称上海市静安区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机构地址秣陵路80号5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62551670

    项目概况

2026年上海市静安区人防工程维修养护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上海市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05月06日 10: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10106000260415104027-06346338

项目名称:2026年上海市静安区人防工程维修养护项目

预算编号: 0626-000185085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2698744元 国库资金:2698744元;自筹资金:0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包名称:养护保障费 

   数量:1 

   预算金额(元):2698744.00 

   简要规则描述:对静安区域内165处公用在册人防工程进行维修养护(具体详见附件) 


合同履约期限: 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为期壹年 

本项目(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企业应当按照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1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2国家和上海市规定政府采购应当优先采购的产品和服务,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优先采购。
3.3行业准入资格证明材料: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其以上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均在有效期内)。
3.4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04月22日2026年04月29日,每天上午 00:00:00-12:00:00 ,下午12:00:00-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上海市政府采购网

方式:网上获取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05月06日 10:00(北京时间)

地点:本次项目采用网上投标方式,投标人应根据有关规定和方法,在上海市政府采购云平台的门户网站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电子招投标系统提交。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 2026年05月06日 10:00 (北京时间)

地点:上海政府采购网www.zfcg.sh.gov.cn(详见公告附件--竞争性磋商文件)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现场磋商时间:2026年5月7日 10:00(如有更改以集中采购机构联系人电话通知为准,请做好采购云平台信息维护,特别是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如因无法联系供应商参加磋商的,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集中采购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磋商地点:秣陵路80号402会议室。(详见公告附件)
磋商所需携带其他材料:出席磋商会议应当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政府采购专用 CA 认证证书和供应商认为必要的其他相关资料。
2.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采购需求以招标公告附件为准。(上海政府采购云平台自动生成的招标文件仅供参考)
3.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上海市政府采购云平台第三批单位上线运行的通知》的规定,本项目采购相关活动在由市财政局建设和维护的上海市政府采购云平台(简称:采购云平台,门户网站:上海政府采购网,网址:www.zfcg.sh.gov.cn)进行。供应商应根据《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供应商在采购云平台的有关操作方法可以参照采购云平台中的“操作须知”专栏的有关内容和操作要求办理。

 本项目为预留采购份额采购项目,预留采购份额措施为整体预留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上海市静安区国防动员事务管理中心(上海市静安区人民防空工程管理所)

地 址:大统路480号辅楼8楼

联系方式:021-3309464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上海市静安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秣陵路80号5楼

联系方式:6255167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邹老师

电 话:62551670


 

潜在供应商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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