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大洼区清水镇畜禽养殖粪污收集设施建设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05月11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6-211121-00034
项目名称:大洼区清水镇畜禽养殖粪污收集设施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3821777.26
最高限价(元):3821777.26
本项目分为集中化粪池和养殖户堆粪场。
一、集中化粪池:建筑面积1224平方米,地下一层。池体长60米、宽20.4米。建筑高度:地上3.9米,地下2.5米。耐火等级:二级。设计使用年限:3类(50年)。地下池体采用钢筋混凝土结构,地上采用钢结构,外覆阳光板。
二、养殖户堆粪场:畜牧禽类的粪便存储分为固体粪污存储和液体粪污存储,共计26户,其中地上堆粪场14户,地下储粪池7户,地上堆粪场及地下储粪池5户。设计使用年限50年,抗震设防烈度七度,建筑耐火等级三级,建筑结构类别二类,结构形式钢混结构。
1、固体粪污存储采用晾晒形式,总建筑面积404.72平方米。地上一层,堆粪场四周做围护墙,墙高1米,墙体采用240mm厚,MU10非粘土砖砌筑,内外抹灰,内墙采用SBS卷材防水4mm厚。围护墙总长388.38米。屋面采用钢架结构,外覆阳光板,屋面檐口高度2米。
2、液体粪污存储为预制钢筋混凝土储粪池,成品采购。规格:方型2m*2m*2m深(壁厚0.15m),计16个。圆型:直径2m*2m深(壁厚0.15),计12个。池体埋深2.28米,池体总容积为203.4立方米。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2026年05月15日开工至2026年06月30日竣工,共计46天。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无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并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注册二级(含)建造师及以上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4.其它要求:(1)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2)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04月27日09时30分至2026年05月06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05月11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6年05月11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大洼分中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无。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盘锦市大洼区清水镇人民政府
地 址:清水镇立新村
联系方式:151842677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言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盘锦市兴隆台区明月湾时代广场商业207
联系方式:0427-3257345
邮箱地址:lnyszb20200624@163.com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盘锦新区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言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0686080104000298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高工
电 话:0427-3257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