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公资采2026335号】平顶山市应急管理局职工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6年04月28日 16:37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平顶山市应急管理局职工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平顶山市应急管理局 | ||
| 行政区域 | 河南省 | 公告时间 | 2026年04月28日 16:37 |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6年04月29日至2026年05月10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 |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6年05月11日 08:40 |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 | ||
| 预算金额 | ¥160.000000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吴女士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375-2555998 | ||
| 采购单位 | 平顶山市应急管理局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平顶山市新城区夏耘路首翔电子厂院内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375-2993158 | ||
| 代理机构名称 | 河南易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河南省平顶山市未来路中段中梁鹰城壹号院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375-2555998、19939030802 | ||
| 项目概况 平顶山市应急管理局职工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5月11日08时4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 1、项目编号:平采磋商-2026-46 | |||||||||||||||
| 2、项目名称:平顶山市应急管理局职工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 4、预算金额:1,600,000.00元 | |||||||||||||||
| 最高限价:16000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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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 5.1服务内容:为采购人职工食堂提供全品类食材配送服务,包括:肉类、禽蛋类、水产品、果蔬、米面油、调味品、干货等,包含供应、分拣、包装、检测、配送、售后、应急保障及相关伴随服务。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服务内容及要求。 5.2资金及落实情况:财政资金,已落实; 5.3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4服务期限:本项目服务期限共两年,实行一年一签。首年合同期满前30 日,经甲方考核合格后方可续签;考核不合格的,甲方有权不予续签,不承担任何补偿责任。 5.5质量要求:合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国家、行业内相关标准要求; 5.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 | |||||||||||||||
| 6、合同履行期限:同服务期限 |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相应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 3.1 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也可提供电子营业执照) 3.2 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3 供应商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4 供应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5 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6 供应商具有合法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3.7 供应商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中国政府采购网” 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8 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供应商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9 供应商应保证投标期间提供的所有资料真实有效,并愿意承担因弄虚作假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注:1、按照财库〔2016〕125号文,采购人、代理机构在开标时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投标人信用情况,如有不良情况,按无效标处理。 2、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如供应商为新成立企业,可提供注册后的相关证明材料。 | |||||||||||||||
| 三、获取采购文件 | |||||||||||||||
| 1.时间:2026年04月29日 至 2026年05月10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 2.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 | |||||||||||||||
| 3.方式:潜在供应商下载文件需凭CA数字证书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网址:http://ggzy.pds.gov.cn)“交易主体登录”入口进入交易系统进行下载。具体操作请查看以下链接: 链接地址:http://ggzy.pds.gov.cn/fwzn/11020.jhtml 办理CA证书:http://ggzy.pds.gov.cn/tzgg/10814.jhtml | |||||||||||||||
| 4.售价:0元 | |||||||||||||||
| 四、响应文件提交 | |||||||||||||||
| 1.截止时间:2026年05月11日08时40分(北京时间) | |||||||||||||||
| 2.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 | |||||||||||||||
| 五、响应文件开启 | |||||||||||||||
| 1.时间:2026年05月11日08时40分(北京时间) | |||||||||||||||
| 2.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 |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 1、全面实行在线“不见面”开标,供应商远程在线解密投标文件,不再到开标现场,供应商开标前应仔细阅读《关于“不见面开标系统”升级的通知》。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2、该公告已同步至“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微信公众号”,可通过公众号中的服务栏目进行查阅。 3、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次采购公告如有异议,请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相关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政府采购监督部门提出质疑、投诉等事宜。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投诉将不予受理。 4、监督单位:平顶山市财政局 联系方式:0375-2627595 | |||||||||||||||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 1. 采购人信息 | |||||||||||||||
| 名称:平顶山市应急管理局 | |||||||||||||||
| 地址:平顶山市新城区夏耘路首翔电子厂院内 | |||||||||||||||
| 联系人:张先生 | |||||||||||||||
| 联系方式:0375-2993158 |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 名称:河南易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 地址:河南省平顶山市未来路中段中梁鹰城壹号院 | |||||||||||||||
| 联系人:吴女士 | |||||||||||||||
| 联系方式:0375-2555998、19939030802 |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吴女士 | |||||||||||||||
| 联系方式:0375-255599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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