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国道丹东线辽河大桥2026年照明修缮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05月11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6-210000-20809
项目名称:国道丹东线辽河大桥2026年照明修缮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271045.89
最高限价(元):1271045.89
包括营口侧引桥内侧钢护栏灯具更换599盏,照明灯具电源开关更换114个,照明电缆更换2440米,安装镀锌钢管1142米等内容。
合同履行期限:60天,其中灯具订做30天,施工安装30天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且有效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公路机电工程分项)”或“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备相关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并在有效期内; (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04月29日15时00分至2026年05月10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05月11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6年05月11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市和平区天津南街城开中心T3座2301室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响应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网上递交方式,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供应商须自行办理CA数字证书进行线上报名及线上投标,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网上递交响应文件的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具体操作流程供应商应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如有电子投标技术问题请拨打4009039632进行咨询。 2、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等应保持一致,并按采购文件要求进行签字、盖章。 3、参加磋商谈判时供应商需自行携带笔记本电脑及解密设备进行解密,也可自行远程解密,采购代理机构不提供解密设备及解密环节的相关服务,供应商解密时长原则上不超过30分钟,如因系统原因,可酌情延长解密时长。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辽宁省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砂山街128号
联系方式:0417-33163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天津南街城开中心T3座2301室
联系方式:024-31338828
邮箱地址:chenyufei@cntcitc.com.cn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海淀支行营业部
账户名称: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账号:020004961920036229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闻丰豪、邬宇宏、陈宇飞、马志强、黄志勇
电 话:024-31338828、130224262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