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平桥区平昌关镇卫生院医养结合中心餐厅、医务室工程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6年04月29日 14:51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信阳市平桥区平昌关镇卫生院医养结合中心餐厅、医务室工程项目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信阳市平桥区平昌关镇卫生院 | ||
| 行政区域 | 河南省 | 公告时间 | 2026年04月29日 14:51 |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6年04月30日至2026年05月09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1:59 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系统上传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XYTF格式)。注:加密电子响应文件逾期上传采购人不予受理。 |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6年05月15日 09:00 |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AI机器人开标虚拟一厅。 | ||
| 预算金额 | ¥97.015758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刘女士 | ||
| 项目联系电话 | 13462082151 | ||
| 采购单位 | 信阳市平桥区平昌关镇卫生院 | ||
| 采购单位地址 | 信阳市平桥区平昌关镇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3462008918 | ||
| 代理机构名称 | 郑州众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信阳市浉河区春华路林志信阳高科技孵化园B1号楼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3462082151 | ||
| 项目概况 信阳市平桥区平昌关镇卫生院医养结合中心餐厅、医务室工程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信阳市)(https://ggzyjy.xinyang.gov.cn/)”网站,凭办理的企业身份认证锁(CA数字证书)登录会员系统进行网上投标;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5月15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 1、项目编号:信平财磋商采购-2026-14 | |||||||||||||||
| 2、项目名称:信阳市平桥区平昌关镇卫生院医养结合中心餐厅、医务室工程项目 |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 4、预算金额:970,157.58元 | |||||||||||||||
| 最高限价:970157.58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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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 5.1采购内容:信阳市平桥区平昌关镇卫生院医养结合中心餐厅、医务室:基础、主体、装饰等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内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5.2计划工期:30日历天 5.3质量要求:合格 5.4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财政资金,资金已落实 5.5标包划分:本项目共分一个标包 | |||||||||||||||
| 6、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 |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四条之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工程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 3.1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4、其他说明: 4.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的相关股东信息)。 4.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渠道查询自身信用记录,提供查询网页截图。 | |||||||||||||||
| 三、获取采购文件 | |||||||||||||||
| 1.时间:2026年04月30日 至 2026年05月09日,每天上午00:00至11:59,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 2.地点: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信阳市)(https://ggzyjy.xinyang.gov.cn/)”网站,凭办理的企业身份认证锁(CA数字证书)登录会员系统进行网上投标; | |||||||||||||||
| 3.方式:供应商凭CA数字证书登录会员系统后,即可按网上提示免费下载磋商文件及资料(操作程序详见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中心栏目里供应商操作手册)。磋商文件(*.XYZF格式)下载后需使用“信阳市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打开(该工具软件可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信阳市)(https://ggzyjy.xinyang.gov.cn/)”网站下载中心栏目内下载或在招标文件领取页面下载)。 | |||||||||||||||
| 4.售价:0元 | |||||||||||||||
| 四、响应文件提交 | |||||||||||||||
| 1.截止时间:2026年05月15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
| 2.地点: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系统上传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XYTF格式)。注:加密电子响应文件逾期上传采购人不予受理。 | |||||||||||||||
| 五、响应文件开启 | |||||||||||||||
| 1.时间:2026年05月15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
| 2.地点: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AI机器人开标虚拟一厅。 |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信阳市)》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 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方式,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为 https://ggzyjy.xinyang.gov.cn/BidOpening,供应商无需寄送和递交非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 2、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供应商CA数字证书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签到并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 3、逾期解密或者没有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活动导致的一切后果供应商自行承担。 4、不见面开标服务的具体事宜,请查阅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下载中心—信阳市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操作手册 。 5、供应商注册:投标企业首先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信阳市)(https://ggzyjy.xinyang.gov.cn)”网站进行交易主体注册,按网站公告通知有关要求填报企业信息并上传有关原件扫描件至诚信库,不需携带原件到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审核。供应商应对所上传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其上传的信息将全部对外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6、办理CA数字证书:完成企业诚信库注册后,必须办理CA数字证书方可在网上办理招投标相关业务。供应商根据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通知公告栏目中《关于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数字证书(CA)互认系统正式上线运行的通知》要求,自行选择CA数字证书服务商,线上、线下办理CA数字证书。 7、请供应商下载招标文件后及时关注系统业务菜单(“答疑澄清文件领取”,“控制价文件领取”)内该项目是否有新的答疑澄清文件或控制价文件。如有请直接下载,不再另行通知。 特别提示:供应商在线签到时,应如实准确的填写授权委托人的联系电话,开标当天请务必保证电话保持畅通。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应当时刻关注评标进程,在短信提醒需要在线答疑澄清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相关操作,未在规定时间内操作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监督单位:信阳市平桥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0376-3562212。 9、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按不高于“豫招协〔2023〕002号”收费标准收取及信财购〔2020〕4 号规定,金额为11640元。 | |||||||||||||||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 1. 采购人信息 | |||||||||||||||
| 名称:信阳市平桥区平昌关镇卫生院 | |||||||||||||||
| 地址:信阳市平桥区平昌关镇 | |||||||||||||||
| 联系人:李先生 | |||||||||||||||
| 联系方式:13462008918 |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 名称:郑州众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 |||||||||||||||
| 地址:信阳市浉河区春华路林志信阳高科技孵化园B1号楼 | |||||||||||||||
| 联系人:刘女士 | |||||||||||||||
| 联系方式:13462082151 |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刘女士 | |||||||||||||||
| 联系方式:1346208215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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