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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周至县民政局(本级)周至县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6年04月29日 18:01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周至县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项目(二次)
品目

采购单位西安市周至县民政局(本级)
行政区域周至县公告时间2026年04月29日 18:01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6年04月30日至2026年05月09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交易执行-选择项目所属区划-应标-项目投标-已获取-投标(响应)管理)上传投标(响应)文件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6年05月11日 14: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交易执行-选择项目所属区划-应标-项目投标-未获取页面)选择本项目报名参与并获取采购文件
预算金额¥108.481549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姜涛/王辉/关卓林/樊骏志
项目联系电话18392956263
采购单位西安市周至县民政局(本级)
采购单位地址周至县人民政府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15319937789
代理机构名称陕西立志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文景路97号文景尚品1217/1017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8392956263

项目概况

周至县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项目(二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6年05月11日 14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ZZB-2026-003.1B1

项目名称:周至县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084,815.49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100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周至县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周至县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含三级)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在本单位注册且无在建工程(提供无在建承诺书);

(3)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以现场查询为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6年04月30日 2026年05月09日 ,每天上午 00:00:00 12:00:00 ,下午 12:00:00 23:59:59 (北京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交易执行-选择项目所属区划-应标-项目投标-未获取页面)选择本项目报名参与并获取采购文件

方式:投标人有意参加本项目的,应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shaanxi.gov.cn)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6年05月11日 14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交易执行-选择项目所属区划-应标-项目投标-已获取-投标(响应)管理)上传投标(响应)文件

五、开启

时间: 2026年05月11日 14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交易执行-选择项目所属区划-开标-供应商开标大厅)参与线上开标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采购过程中需要使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以下简称“政府采购平台”),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shaanxi.gov.cn)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进行系统操作。

(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供应商操作手册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政府采购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政府采购平台供应商库。

(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在政府采购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

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四)开标/开启前30分钟内,供应商需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供应商开标大厅”-进入开标选择对应项目包组操作签到。

(五)政府采购平台技术支持:

在线客服: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

技术服务电话:029-96702

CA及签章服务: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进行查询

(六)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国务院关于印发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通知国发〔2022〕12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4)《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5)《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6)《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8)《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10)《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的通知》(陕财办采〔2018〕23号)相关政策、业务流程、办理平台(http://www.ccgp-shaanxi.gov.cn/zcdservice/zcd/shanxi/)。(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13)《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14)《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本项目认真贯彻执行政府采购政策,未明确的政策内容以最新发布的政府采购政策为准。

(七)1.本项目通过电子化交易系统开标,供应商需在电子化交易系统上传响应文件。成交单位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供一正二副纸质版响应文件。2.供应商应自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起至开标结束,保持在线状态。

(八)保密要求:接收方(包括但不限于公司、机构、个人)凡获取本项目文件资料后,不得以任何形式将所获文件通过互联网(包括网站、云存储、社交软件、电子邮件等电子传播途径)进行公开、传播或扩散;禁止将文件向任何第三方(含其他法人实体、非法人组织及自然人等)进行披露、转让、复制或提供查阅。如违反上述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公司或个人相关法律责任;涉嫌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西安市周至县民政局(本级)

地址:周至县人民政府

联系方式:1531993778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立志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文景路97号文景尚品1217/1017

联系方式:1839295626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姜涛/王辉/关卓林/樊骏志

电话:18392956263

陕西立志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0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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