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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什县亚曼苏乡尤喀克亚曼苏(1)等2个村2026年以工代赈防渗渠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6年04月29日 20:11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乌什县亚曼苏乡尤喀克亚曼苏(1)等2个村2026年以工代赈防渗渠建设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乌什县亚曼苏柯尔克孜族乡人民政府
行政区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告时间2026年04月29日 20:11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6年04月30日至2026年05月11日
每日上午:10:00 至 14:00  下午:15:30 至 19: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政采云一站式政府采购云平台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6年05月14日 10: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政采云一站式政府采购云平台
预算金额¥627.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成军、薄慧敏
项目联系电话17590691617、15739779633
采购单位乌什县亚曼苏柯尔克孜族乡人民政府
采购单位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乌什县亚曼苏乡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15292549296
代理机构名称新疆忆森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新疆喀什地区喀什市亚瓦格街道友谊路社区世纪大道33号新怡发商贸城J6-3003号商铺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7590691617、15739779633

    项目概况                                                    

    乌什县亚曼苏乡尤喀克亚曼苏(1)等2个村2026年以工代赈防渗渠建设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05月14日 10: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WSX[2026]-086 

    项目名称:乌什县亚曼苏乡尤喀克亚曼苏(1)等2个村2026年以工代赈防渗渠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6270000  

    最高限价(元):5737793.89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乌什县亚曼苏乡尤喀克亚曼苏(1)等2个村2026年以工代赈防渗渠建设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6270000 

   单位: 

   简要规格描述:改扩建防渗渠7.75公里及配套建筑物。其中:尤喀克亚曼苏(1)村6.02公里、博孜(2)村1.73公里。设计流量0.2-0.8m³/S,上宽0.6-1米,下宽0.4-0.8米,渠深0.6-1.0米。(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09月30日完工。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
(2)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文);
(3)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文);
(4)市场监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
(5)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
(6)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1)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合格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水利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需提供无在建承诺,格式自拟)。
(3)严格按照《国家以工代赈管理办法》《自治区以工代赈管理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按照“先有群众、后有项目”“能用人工尽量不使用机械,能用当地群众尽量不使用专业施工队伍”的要求,加强当地群众务工组织,及时足额发放劳务报酬。本项目计划带动当地群众务工157人(其中:返乡农民工7人、脱贫人口和防返贫监测对象43人、家庭经济困难高校毕业生1人、其他农村低收入人口106人),开展技能培训157人,劳务报酬发放总额296万元,劳务报酬发放占比不低于中央资金的50.08%,并尽可能提高劳务报酬发放比例,劳务报酬通过“新薪通”平台统一发放。本项目采用赈济模式为“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劳务报酬发放+就业技能培训+公益性岗位设置”;务工组织方式采用“乡镇+通过竞争性磋商委托施工企业+村委会+当地群众”的方式,要切实发挥本项目赈济作用,促进当地群众就地就近就业增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04月30日2026年05月11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5:30至19: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 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05月14日 10:30(北京时间)

    地点:政采云一站式政府采购云平台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6年05月14日 10:30 (北京时间)

    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安信CA服务热线0991-7810912;翔晟CA服务热线025-66085508;新疆CA服务热线4000921999。

    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

    4、其他事项:(1)本次公告在新疆政府采购网、乌什县人民政府网及阿克苏地区行政公署网发布,请各投标人随时关注本项目的澄清、答疑、变更事项。
(2)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响应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供应商须提前办理CA锁并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新疆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响应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95763进行咨询。
(4)供应商在开标时须携带制作加密电子响应文件所使用的CA锁,电脑须提前配置好浏览器(建议使用360浏览器或谷歌浏览器),以便开标时在线解密。
(5)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JMBS格式电子加密响应文件”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以后上传提交的响应文件将被“政府采购云平台”拒收。
(6)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后30分钟内供应商可以登录“政采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进行解密响应文件。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未按时解密的,视为响应文件撤回。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乌什县亚曼苏柯尔克孜族乡人民政府

地 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乌什县亚曼苏乡

联系方式:1529254929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忆森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喀什地区喀什市亚瓦格街道友谊路社区世纪大道33号新怡发商贸城J6-3003号商铺

联系方式:17590691617、1573977963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成军、薄慧敏

电 话:17590691617、15739779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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