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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2026GJC031 鄢陵县鹤鸣湖风景区管理服务中心鹤鸣湖广场及花园路基础设施及绿化养护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6年04月30日 17:21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鄢陵县鹤鸣湖风景区管理服务中心鹤鸣湖广场及花园路基础设施及绿化养护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鄢陵县鹤鸣湖风景区管理服务中心
行政区域河南省公告时间2026年04月30日 17:21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6年04月30日至2026年05月13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1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本项目采用网上投标,请符合投标条件的供应商使用CA数字证书加密上传投标文件。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6年05月13日 09: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本项目采用“不见面”网上开标方式,供应商进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点击“平台导航”下方左侧的“网上开标大厅”进入不见面大厅登录页面——选择“投标人”身份,使用CA数字证书或移动数字证书登录——在“今日开标项目”中找到已投标的项目——鼠标点击该项目即可进入开标操作界面,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内进行解密开标。
预算金额¥265.850168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于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15637472255
采购单位鄢陵县鹤鸣湖风景区管理服务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鄢陵县花海大道中段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13849888917
代理机构名称许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许昌市东城区天瑞街东泰大厦五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5637472255
附件:
附件1公平审查.pdf
公告内容文档

项目概况

鄢陵县鹤鸣湖风景区管理服务中心鹤鸣湖广场及花园路基础设施及绿化养护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http://ggzy.xuchang.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5月13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鄢财磋商采购-2026-8
2、项目名称:鄢陵县鹤鸣湖风景区管理服务中心鹤鸣湖广场及花园路基础设施及绿化养护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2,658,501.68元
最高限价:2658501.68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采购预留金额(元)
1 Y2026GJC031-A 鄢陵县鹤鸣湖风景区管理服务中心鹤鸣湖广场及花园路基础设施及绿化养护项目-一标段 2658501.68 2658501.68 2658501.68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鄢陵县鹤鸣湖风景区管理服务中心鹤鸣湖广场及花园路基础设施及绿化养护项目,主要内容为花园路、湖前广场部分绿化补栽养护及摆放及部分设施维护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清单)。
6、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30日历天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本次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建筑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6年04月30日 至 2026年05月13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1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http://ggzy.xuchang.gov.cn/)
3.方式:在线下载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6年05月13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本项目采用网上投标,请符合投标条件的供应商使用CA数字证书加密上传投标文件。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2026年05月13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本项目采用“不见面”网上开标方式,供应商进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点击“平台导航”下方左侧的“网上开标大厅”进入不见面大厅登录页面——选择“投标人”身份,使用CA数字证书或移动数字证书登录——在“今日开标项目”中找到已投标的项目——鼠标点击该项目即可进入开标操作界面,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内进行解密开标。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许昌市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交易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首页“服务指南”栏目下的《新交易平台使用手册》中的相关内容。
2.投标供应商在电子交易系统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致电0512-58188538、0374-2961598进行咨询。
3.供应商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在获取招标文件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具体解释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温馨提示”7.1)。
4.招标文件的质疑、投诉
4.1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法定时间内通过许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4.2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在法定时间以书面形式向监督部门提起投诉。
4.3 受理质疑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见本招标公告:“八、联系方式1和2”。
4.4 投诉受理监督部门:鄢陵县财政局(鄢陵县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联系人:李先生;联系方式:0374-7169026。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鄢陵县鹤鸣湖风景区管理服务中心
地址:鄢陵县花海大道中段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方式:1384988891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许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许昌市东城区天瑞街东泰大厦五楼
联系人:于女士
联系方式:1563747225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于女士
联系方式:15637472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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