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唯一指定政府采购信息网络发布媒体 国家级政府采购专业网站

服务热线:400-810-1996   |   服务投诉:010-63819289

当前位置:首页 »  政采公告 » 地方公告 » 竞争性磋商公告

吉克普林国家冰雪旅游基地地下空间开发利用专项规划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6年04月30日 17:34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吉克普林国家冰雪旅游基地地下空间开发利用专项规划
品目

采购单位布尔津县自然资源局
行政区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告时间2026年04月30日 17:34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6年04月29日至2026年05月09日
每日上午:10:00 至 14:00  下午:16:00 至 2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6年05月12日 12: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新疆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预算金额¥58.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金梦薇
项目联系电话18799011350
采购单位布尔津县自然资源局
采购单位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勒泰地区布尔津县友谊峰路17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906-6528017
代理机构名称新疆鑫诚正昊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新疆阿勒泰地区阿勒泰市东风路2区将军城三期1栋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8799011350

    项目概况                                                    

    吉克普林国家冰雪旅游基地地下空间开发利用专项规划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05月12日 12: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FCGB-ZHZB2026030 

    项目名称:吉克普林国家冰雪旅游基地地下空间开发利用专项规划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580000  

    最高限价(元):58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吉克普林国家冰雪旅游基地地下空间开发利用专项规划 

   数量:1     

   预算金额(元):580000 

   单位: 

   简要规格描述:1.充分利用地下空间资源,拓展旅游服务设施、交通设施等功能空间,提升服务水平,在规范地下空间建设的前提下,缓解地面空间压力。2.打造安全、舒适、便捷、集约、高效的地下空间环境,提升游客体验和区域吸引力。3.实现地下空间与地面空间的有机融合,促进区域整体协调发展,提升空间利用效率。
需满足的要求:通过合理规划和运营地下空间设施,可增加旅游收入和商业收益,提升区域的经济价值。通过地下空间的高效集约地利用,降低了规划范围内地面建筑的建设密度,可以增加地面绿化和开敞空间,改善区域生态环境,一定程度上保障了区域汇碳能力,维护了区域生态安全。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0日历日内完成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标项1: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1)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须具备城乡规划编制资质乙级及以上资质;
(3)供应商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须在本单位注册的城乡规划师。
(4)在“信用中国”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04月29日2026年05月09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6:00至2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 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05月12日 12:0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6年05月12日 12:00 (北京时间)

    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安信CA服务热线0991-7810912;翔晟CA服务热线025-66085508;新疆CA服务热线4000921999。

    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

    4、其他事项: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不见面电子开评标,投标供应商需要使用CA加密设备,供应商可通过新疆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官网(https://www.xjca.com.cn/)或下载“新疆政务通”APP自行进行申领。
2.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供应商须使用CA加密设备通过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
3.各供应商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已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其他省份入驻的供应商无须重复注册),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64位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查看。
5.供应商在开标时须使用制作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所使用的CA锁及电脑,电脑须提前配置好浏览器(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以便开标时解锁。
6.供应商对不见面开评标系统的技术操作咨询,可通过(https://edu.zcygov.cn/luban/xinjiang-e-biding)自助查询,也可在政采云帮助中心常见问题解答和操作流程讲解视频中自助查询,网址为:(https://service.zcygov.cn/#/help),“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版面获取操作指南。
7.为了保证开评标顺利进行,政采云线上开标功能完全实现,供应商开标所使用的电脑设备须具有视频及语音功能。
特别提示: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布尔津县自然资源局

地 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勒泰地区布尔津县友谊峰路17号

联系方式:0906-652801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鑫诚正昊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阿勒泰地区阿勒泰市东风路2区将军城三期1栋

联系方式:1879901135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金梦薇

电 话:18799011350











附件信息:

相关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