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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辉耀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关于灵山县第二人民医院精神心理治疗综合大楼项目施工图设计服务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6年04月30日 19:16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灵山县第二人民医院精神心理治疗综合大楼项目施工图设计服务
品目

采购单位灵山县第二人民医院
行政区域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告时间2026年04月30日 19:16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6年04月30日至2026年05月12日
每日上午:08:00 至 00至12:00:00  下午:12:00 至 00至23: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请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客户端投标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6年05月12日 15: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gcy.zfcg.gxzf.gov.cn)
预算金额¥77.55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赖梅婷
项目联系电话0777-6898828
采购单位灵山县第二人民医院
采购单位地址灵山县灵城街道江南路569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777-6503055
代理机构名称广西辉耀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灵山县三海街道双鹤二路11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777-6898828

    项目概况                                                    

    灵山县第二人民医院精神心理治疗综合大楼项目施工图设计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05月12日 15: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QZZC2026-C3-210035-HYGL 

    项目名称:灵山县第二人民医院精神心理治疗综合大楼项目施工图设计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总金额(元):7755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灵山县第二人民医院精神心理治疗综合大楼项目施工图设计服务
数量:1
预算金额(元):7755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灵山县第二人民医院精神心理治疗综合大楼项目施工图设计服务1项。

最高限价(如有):775500  

合同履约期限:①合同签订后20天内提交施工图设计送审稿;②施工图设计送审稿通过评审会议后5天内提交施工图设计报批稿。③施工配合:从工程项目施工阶段开始至工程竣工验收。④项目整体配合:从合同生效之日起至项目工程竣工验收之日止,期间每收到发包人发出《异议函》之日起3个日历日内提交相应《答疑(或澄清或修订)函(稿)》送其审核。

本标项()接受联合体投标
备注: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必须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分标1供应商应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且在有效期内。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壹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并且为本单位在职员工。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04月30日2026年05月12日,每天上午08: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gcy.zfcg.gxzf.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05月12日 15:3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请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6年05月12日 15:30 (北京时间)

    地点:“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gcy.zfcg.gxzf.gov.cn)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强制采购、优先采购节能(节水)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相关法律法规。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供应商应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发布公告的媒介:发布公告的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s://www.ccgp.gov.cn)、广西壮族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uangxi.gov.cn/)、广西辉耀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网(https://www.gxhuiyao.com/)。
5.监督部门: 灵山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股;电话:0777-6428581。
6.本项目不需提交磋商保证金。
7.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说明:
(1)供应商应为政采云平台正式入驻供应商,并在投标前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
(2)供应商应安装“政采云投标客户端”;
(3)电子交易具体流程详见操作指南:以供应商身份登录政采云平台,通过政采云页面右侧的采小蜜-帮助文档,搜索条内搜索“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或者进入项目采购模块-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点击查看“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进行全流程学习;
(4)如有疑问,可致电政府采购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95763;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灵山县第二人民医院 

    地    址:灵山县灵城街道江南路569号 

    项目联系人:陈雄 

    项目联系方式:0777-65030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西辉耀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灵山县三海街道双鹤二路11号 

    项目联系人:赖梅婷 

    项目联系方式:0777-6898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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