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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里坤大道至西域大道段电力线路迁改工程(EPC)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6年05月01日 21:40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巴里坤大道至西域大道段电力线路迁改工程(EPC)
品目

采购单位哈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哈密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行政区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告时间2026年05月01日 21:40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6年04月30日至2026年05月11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6年05月13日 10: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预算金额¥306.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覃阳、杨慧、谭成璇
项目联系电话0991-6660570
采购单位哈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哈密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采购单位地址新疆哈密市伊州区绿洲大道111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902-2581080
代理机构名称新疆正禾招投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鲤鱼山北路199号集电港A座51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991-6660570

    项目概况                                                    

    巴里坤大道至西域大道段电力线路迁改工程(EPC)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05月13日 10: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6-ZFCG-0040 

    项目名称:巴里坤大道至西域大道段电力线路迁改工程(EPC)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3060000  

    最高限价(元):2857111.07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巴里坤大道至西域大道段电力线路迁改工程(EPC)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3060000 

   单位: 

   简要规格描述:巴里坤大道至西域大道段电力线路迁改工程(EPC)总承包,详见采购需求部分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工期:45日历天。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投标人(含联合体所有成员)必须是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3.1投标人须具备相应能力,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以下(1)、(2)资质:
(1)设计资质须满足以下要求其一即可:
①综合类资质(综合类资质)甲级资质;
②电力行业(行业资质)乙级及以上资质;
③电力行业送电工程(专业资质)丙级及以上资质;
④电力行业变电工程(专业资质)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须满足: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电力工程)叁级及以上资质;
3.2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同时具备电力监管部门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修,试)五级及以上)
3.3施工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施工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专业),本单位注册;本项目不接受临时建造师;且该项目负责人无在建项目。3.4设计负责人要求:高级工程师职称(电力相关专业);
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申请(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单位不得超过2家且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
关于联合体的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4)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施工单位,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
(5)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担保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担保。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担保,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04月30日2026年05月11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 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05月13日 10:3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6年05月13日 10:30 (北京时间)

    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安信CA服务热线0991-7810912;翔晟CA服务热线025-66085508;新疆CA服务热线4000921999。

    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

    4、其他事项:/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哈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哈密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新疆哈密市伊州区绿洲大道111号

联系方式:0902-258108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正禾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 址: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鲤鱼山北路199号集电港A座511

联系方式:0991-666057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覃阳、杨慧、谭成璇

电 话:0991-6660570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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