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生态环境局佳县分局佳县黄河流域水污染整治项目监理采购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6年05月13日 17:07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佳县黄河流域水污染整治项目监理采购服务项目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榆林市生态环境局佳县分局 | ||
| 行政区域 | 榆林市 | 公告时间 | 2026年05月13日 17:07 |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6年05月14日至2026年05月20日 每日上午:08: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榆林市高新区风景家园小区8排1号 |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6年05月26日 14:30 |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榆林市高新区风景家园小区8排1号 | ||
| 预算金额 | ¥35.000000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郭强、岳迁迁、吴浩强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29-89195131 | ||
| 采购单位 | 榆林市生态环境局佳县分局 | ||
| 采购单位地址 | 榆林市佳县佳芦镇云岩路79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912-6733969 | ||
| 代理机构名称 | 西北(陕西)国际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榆林市开发区东环路风景家园小区8排1号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29-89195131 | ||
项目概况
佳县黄河流域水污染整治项目监理采购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榆林市高新区风景家园小区8排1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6年05月26日 14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BGJZX-ZC-20260103
项目名称:佳县黄河流域水污染整治项目监理采购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5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佳县黄河流域水污染整治项目监理一标段):
合同包预算金额:21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210,000.00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
| 1-1 | 工程监理服务 | 开展佳县黄河流域水污染整治项目工程监理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21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同施工工期
合同包2(佳县黄河流域水污染整治项目监理二标段):
合同包预算金额:14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40,000.00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
| 2-1 | 工程监理服务 | 开展佳县黄河流域水污染整治项目工程监理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14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同施工工期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佳县黄河流域水污染整治项目监理一标段)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相关政策、业务流程、办理平台(http://www.ccgpshaanxi.gov.cn/zcdservice/zcd/shanxi/); (8)《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9)《榆林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榆政财采发〔2022〕10号); (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陕财采发〔2022〕5号);(11)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文件执行标准与国家现行标准不一致的以国家现行标准为准。
合同包2(佳县黄河流域水污染整治项目监理二标段)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相关政策、业务流程、办理平台(http://www.ccgpshaanxi.gov.cn/zcdservice/zcd/shanxi/); (8)《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9)《榆林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榆政财采发〔2022〕10号); (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陕财采发〔2022〕5号);(11)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文件执行标准与国家现行标准不一致的以国家现行标准为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佳县黄河流域水污染整治项目监理一标段)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等相关证明文件,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2)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证明及法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3)财务状况报告:供应商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完整的2024年度或2025年度审计报告(带二维码可查验),或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开户许可证或开户备案证明或基本账户信息),或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务报表;(4)税收缴纳证明:供应商提供2025年5月至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任一月份的缴费凭据或税务机关开具的完税证明(时间以税款所属日期为准、税种须同时包含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凭据应有税务机关或代收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或无须缴纳税收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供应商提供2025年5月至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任一月份的缴费凭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6)供应商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7)供应商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8)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监理能力;(9)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在本单位注册、提供本单位为其缴纳2025年05月份至今至少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无不良记录,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应符合国家及陕西省相关文件要求;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总监需提供无在建承诺书。(10)提供信用中国-陕西榆林网站信用承诺截图。(1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釆购活动,供应商可自主选择参与本项目一个或多个标段的投标。同一供应商在本项目中最多只能中标一个标段。评标委员会按照一标段、二标段依次开展评审工作。供应商若在某一标段评审中得分第一,其后各标段可参与打分,但在紧随其后的标段只能排序最后,且在后续标段中不参与推荐第一中标候选人。(12)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照对应政策要求)。注:上述资质为必备资质,欠缺其中任何一项或未按要求提供的,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合同包2(佳县黄河流域水污染整治项目监理二标段)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等相关证明文件,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2)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证明及法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3)财务状况报告:供应商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完整的2024年度或2025年度审计报告(带二维码可查验),或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开户许可证或开户备案证明或基本账户信息),或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务报表;(4)税收缴纳证明:供应商提供2025年5月至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任一月份的缴费凭据或税务机关开具的完税证明(时间以税款所属日期为准、税种须同时包含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凭据应有税务机关或代收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或无须缴纳税收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供应商提供2025年5月至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任一月份的缴费凭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6)供应商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7)供应商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8)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监理能力;(9)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在本单位注册、提供本单位为其缴纳2025年05月份至今至少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无不良记录,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应符合国家及陕西省相关文件要求;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总监需提供无在建承诺书。(10)提供信用中国-陕西榆林网站信用承诺截图。(1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釆购活动,供应商可自主选择参与本项目一个或多个标段的投标。同一供应商在本项目中最多只能中标一个标段。评标委员会按照一标段、二标段依次开展评审工作。供应商若在某一标段评审中得分第一,其后各标段可参与打分,但在紧随其后的标段只能排序最后,且在后续标段中不参与推荐第一中标候选人。(12)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照对应政策要求)。注:上述资质为必备资质,欠缺其中任何一项或未按要求提供的,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6年05月14日 至 2026年05月20日 ,每天上午 08: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18:00:00 (北京时间)
途径:榆林市高新区风景家园小区8排1号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6年05月26日 14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榆林市高新区风景家园小区8排1号
五、开启
时间: 2026年05月26日 14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榆林市高新区风景家园小区8排1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请各投标人下载文件后,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投标人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3、投标人未办理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锁的可到榆林市市民大厦3楼,E18、E19窗口,联系电话:0912-3452148。
4、关于自主上报信用承诺书事宜,遵循《榆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公共资源交易信用承诺网上公示的通知》(榆交易函〔2021〕19号)文件相关要求执行。
5、特别提醒:线上与线下需同时报名,二者缺一不可,否则视为报名无效。
供应商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 (http://www.sxggzy jy.cn/),选择“ 电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企业端进行登录,登录后选择“交易乙方”身份进入供应商界面进行报名;
线上报名与线下报名需同时进行,供应商网上报名成功后,持网上报名回执单、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至采购代理机构(榆林市高新区风景家园小区8排1号)进行线下报名,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原色印章(谢绝邮寄),线上与线下报名信息须一致,否则视为报名无效。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榆林市生态环境局佳县分局
地址:榆林市佳县佳芦镇云岩路79号
联系方式:0912-673396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西北(陕西)国际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榆林市开发区东环路风景家园小区8排1号
联系方式:029-8919513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郭强、岳迁迁、吴浩强
电话:029-89195131
西北(陕西)国际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26年0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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