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关镇东关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6年05月14日 17:32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城关镇东关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项目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陇县城关镇人民政府 | ||
| 行政区域 | 陇县 | 公告时间 | 2026年05月14日 17:32 |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6年05月15日至2026年05月21日 每日上午:09:00 至 11:30 下午:14:3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6年05月25日 14:30 |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宝鸡市渭滨区高新五路宏欣国际10号楼1105室 | ||
| 预算金额 | ¥35.000000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贾工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917-3100789 | ||
| 采购单位 | 陇县城关镇人民政府 | ||
| 采购单位地址 | 陕西省宝鸡市陇县陇马路7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917-8088998 | ||
| 代理机构名称 | 陕西方得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宝鸡市渭滨区高新五路宏欣国际10号楼1105室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917-3100789 | ||
项目概况
城关镇东关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宝鸡市渭滨区高新五路宏欣国际10号楼1105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6年05月25日 14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DDL-2026032
项目名称:城关镇东关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5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城关镇东关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项目一标段):
合同包预算金额:175,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74,587.19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
| 1-1 | 其他公共设施施工 | 城关镇东关村改扩建水冲式卫生公厕一座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175,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按合同要求执行
合同包2(城关镇东关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项目二标段):
合同包预算金额:175,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74,880.91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
| 2-1 | 其他公共设施施工 | 城关镇东关村六组人居环境提升项目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175,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按合同要求执行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城关镇东关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项目一标段)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采购文件。(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陕财办采〔2022〕5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4)《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5)《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6)《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7)《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8)《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9)《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12)《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13)《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0〕123号);(14)支持本国产业政策:《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的意见》(财库〔2025〕30号);《陕西省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陕财办采〔2026〕2号);(15)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合同包2(城关镇东关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项目二标段)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同合同包1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城关镇东关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项目一标段)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应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企业法人须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须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明文件、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2)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磋商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被授权人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3)供应商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企业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4)供应商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在本单位完成注册。提供在本单位缴纳近一年(2025年5月至今)社保证明材料,且项目经理无其他在建工程。(5)财务状况报告:供应商须提供2024年度或2025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在响应截止日前6个月内出具的资信证明,并附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或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6)税收缴纳证明:供应商须提供2025年5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7)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供应商须提供2025年5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保缴费凭据和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8)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中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不得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9)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提供自成立之日起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10)供应商须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提供承诺书);(12)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声明)。
合同包2(城关镇东关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项目二标段)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应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企业法人须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须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明文件、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2)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磋商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被授权人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3)供应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企业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4)供应商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在本单位完成注册。提供在本单位缴纳近一年(2025年5月至今)社保证明材料,且项目经理无其他在建工程。(5)财务状况报告:供应商须提供2024年度或2025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在响应截止日前6个月内出具的资信证明,并附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或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6)税收缴纳证明:供应商须提供2025年5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7)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供应商须提供2025年5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保缴费凭据和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8)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中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不得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9)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提供自成立之日起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10)供应商须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提供承诺书);(12)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声明)。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6年05月15日 至 2026年05月21日 ,每天上午 09:00:00 至 11:30:00 ,下午 14:30:00 至 17:00:00 (北京时间)
途径:宝鸡市渭滨区高新五路宏欣国际10号楼1105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6年05月25日 14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五、开启
时间: 2026年05月25日 14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凡有意向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应于2026年05月15日至2026年05月21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1:30:00,下午14:30:00至17: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持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前往宝鸡市渭滨区高新五路宏欣国际10号楼1105室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陇县城关镇人民政府
地址:陕西省宝鸡市陇县陇马路7号
联系方式:0917-808899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方得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宝鸡市渭滨区高新五路宏欣国际10号楼1105室
联系方式:0917-310078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贾工
电话:0917-3100789
陕西方得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0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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