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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塔区集中办公区食堂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6年06月12日 14:31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古塔区集中办公区食堂服务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锦州市古塔区机关事务保障中心
行政区域古塔区公告时间2026年06月12日 14:31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6年06月12日至2026年06月23日
每日上午:23:59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响应文件上传至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U盘(备份文件)递交至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号)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6年06月23日 09: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
预算金额¥87.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0416-2881806
采购单位锦州市古塔区机关事务保障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锦州市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416-3688201
代理机构名称辽宁君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锦州市松山新区锦娘路五金机电城17-17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416-2881806
附件:
附件1【服务类-竞争性磋商文件】古塔区集中办公区食堂服务项目.doc
公告信息
 
古塔区集中办公区食堂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撰写单位: 辽宁君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 2026-06-12

  
项目概况

古塔区集中办公区食堂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06月23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6-210702-00033
项目名称:古塔区集中办公区食堂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870000
最高限价(元):870000
采购需求:查看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合同明确采用“1+1+1”模式,即首次签订1年合同,经采购人年度综合评估合格后续签下一年合同,最多续签2年,总服务期不超过3年(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中内容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创新产品和服务、对本国产品的支持等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件及辽宁省财政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辽财采〔2021〕153号文件的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供应商须在中国境内注册,有能力完成本次采购项目所要求的全部服务内容。 3.2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3.3本项目不得分包或转包 3.4截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06月12日23时59分至2026年06月23日00时01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06月23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6年06月23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响应文件上传至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U盘(备份文件)递交至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号)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响应文件的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 2.关于电子标评审的相关要求详见辽财采函〔2021〕363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解密时间为30分钟。如供应商未按照规定的时限响应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锦州市古塔区机关事务保障中心
地  址:锦州市
联系方式:0416-368820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君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锦州市松山新区锦娘路五金机电城17-17
联系方式:0416-2881806
邮箱地址:LNjunyang@126.com
开户行:中国光大银行沈阳南湖科技开发区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君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号:7568018800019177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女士
电  话:0416-2881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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